秦霄的一席话,让在座的各位好一阵热血沸腾,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一向话语不多的金梁凤,这时悠然说道:“大帅的设想与计划,都是很对路子,很正确的。不过,我们大唐的军人马上功夫比不上北秋游牧民族,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并非是光凭决心和努力就能解决的。虽然大唐全民尚武,民间也不乏习武练马者。但是,北秋之人以马背为家,以射猎为生,他们与马匹的关系,就如同亲人一般。习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乐之者,亦不如勤之者。北秋之人一生练习的东西,要我们大唐的军人在短短年月之内超过,不太现实。”

  秦霄眉头微皱,征询的看着金梁凤:“先生有何高见?”

  金梁凤也不客气,微微一笑说道:“扬长避短,方能事半功倍。我大唐在各项技术上远超北秋蛮族。如果不好好利用,岂不是自弃其长而暴其短?”

  “你的意思是说,从装备上弥补骑射技术的不足?”

  秦霄轻叹了一口气说道:“其实我何尝没有做过这样的设想。只不过,眼下幽州尚且缺粮缺钱,如何购置那些东西?要打造虎骑,最起码要将马镫全部改了。换作是天兵监用的那种双脚镫,彻底解放双手。早在几年前,我们在朔方的时候曾经干过,让军中的工匠打造双马镫。不过那时候,铁料不足,也未能全面推广。现在在这里,看似更难推行了,穷得连饭都要吃不上了。还能干这些么?另外,马兵习惯用的横刀、漆枪或者长槊,其实都不是太适合与北秋的冲刺对战战。我改造后的横刀。现在用来装备天兵监的,就是最适合在马上用地。我们现在的横刀,太直,不太适合劈砍,冲刺起来威力不足。突厥人用的刀你们注意了么?弯刀!策马狂奔地时候,一斩而下,威力极大,能劈开我们的盔甲。而且容易抽刀而回,连环斩杀。另外,我还想过让每个战士用上那种特殊的臂弩……可是这太不现实了!将作监打造一百副臂弩,尚且要一个月的时间。军中的工匠,如何能够办到?”

  金梁凤呵呵的笑了起来:“大帅,看来你走进了一个误区。”

  秦霄疑惑:“怎么讲?”

  “镇守幽州,非一日一月,甚至是几年。这是一个长期的战役。”

  金粱凤说道:“此时已经不比当初大帅在朔方时的御敌,而是戍边屯住。我们有地是时间,还怕办不好这些事情么?扼住了幽州这个咽喉。我们想什么时候开打,那只能由得我们,由不得北秋蛮族。不管是训练还是制造装备,那时间上都是充分的。只等京杭大运河完全疏通到幽州,我们就可以四方引进生铁,打造需要的东西。而且,大帅莫非忘了,在江南临走之时。我曾将火药配方与火弩车图纸,给了天兵监大阁领?”

  秦霄不由得笑了起来:“记是记得。可是难不成等着刑长风给我们送炸药和火弩车来了,我们才开打?这也太被动了吧!十万人,一天要吃喝多少,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账!”

  “当然没必要,我们管朝廷要工匠就行!”

  金梁凤说道:“除了要钱要粮,大帅还可以要人么!将作监里。大小的工人匠师有二万余人,平日里就等着给哪家皇族建房子、建园陵。大帅上书请示一下,皇帝莫非还能不给人么?不要太多,五千工匠足矣!军中的铁匠,手艺终是粗陋了一些。干不得新鲜的事情。有了这批工匠,然后再有了钱。还怕造不出装备?有了这等高级的装备,还怕弥补不了我们在骑射技术上的差距么?这是我们唯一比北秋差的地方了,如果能解决这个问题,其他地事情自然都好办。当然,这也都是治标的,最治本的方法,还是在大帅身上。一定要将幽州将士们的斗志和士气提起来。众志成城气势如虹,再加上优良的装备、高明的指挥,我们想打败仗,都难了。”

  众人一起开心的呵呵笑了起来。这金梁凤头脑清晰冷静,句句入情入理,说得十分到位,大家仿佛都看到了无比的希望。秦霄面带微笑地点头:“金先生说得在理。幽州这里,是一个长期的战役,并非一两天能够解决问题的。既然是这样,姑且不论我秦某人会在这里呆多久,将金先生说的这些工作落实下来,也是福泽无限的好事。好吧,我即刻修书上奏辽东军机处,管他们要铁、要人。”

  “还有马匹。”

  李嗣业插了一句:“前番战败,失却马匹四万余。如今幽州仅有战马一万余,其他马匹两万余,远远不够用。”

  秦霄皱了皱眉头:“看来,我们要做的事情,还真是多啊。一万战马、两万杂马,相对于幽州军十二万大军来说,的确是太少了。当年我们朔方军九万人,就有正规骑兵两万余,步军也几乎人手一马用来行军或驮物。不说太多地话,至少还需要两万匹战马、三万匹杂马。哈哈,这可是个天文数字了!哪里一下拿得出这么多的马匹来?大唐最大的马场在陇右监。远隔数千里,要从那里运过来,太不现实了。”

  金梁凤微微一笑:“战马,可以就近从河东马场酌情购买一些。虽然这两年灾害频频草场被破坏得厉害,但多少一两万匹还是可以凑得到。杂马么,可以向河北、河东一带的州县和百姓购买,大不了多花一些钱。若是还有欠缺……我们可以用抢的么,就像大帅当年在朔方时一样。”

  秦霄不禁失声笑了出来:“看来,不管怎么样,我们这一次要狠狠地报一下仇了,至少将先前失的马匹抢回来。这下好,我又要伸手向皇帝打劫了。也不知道他会不会一怒之下罢了我。哈哈!——取笔墨来,我即刻修书,金先生。你……”

  “六百里加急直递长安么!”

  金梁凤也笑了起来,秦霄和众人也跟着一阵大笑。

  秦霄心里寻思着,要工匠便罢了,但万不能再开口要钱了,不然太令人反感。不如直接要铁、要马。朝廷上地人,没理由蠢到真的运铁运马来,肯定会给钱。嗯,就这样办……

  信写好了。秦霄盖上了帅印,交给金梁凤去处理。这也用不着专折密奏了,反正这些事情,终究还是要辽东军机处地人来当家处理。而且老是专折奏事,免不得会让姚崇等人反感。

  干完了这些事情,秦霄感觉一阵轻松。虽然打造装备、购置马匹这种事情不是最根源的做法,但也算是有利于战。接下来,最重要的,莫过于提起将士们地士气和斗志了。

  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首先,现在的幽州军大部份是新兵。他们的信念和斗志。远不能和久经沙场的老兵相比。不逝……他们也有一个特点,就是天真一些,容易被鼓动!

  想到这里,秦霄心里不由得回想起许多事情来。“上”辈子的时候,革命老军——红军,在无粮无饷的情况下二万五千里长征,而且经过艰苦卓越的战争,取得了最后解放全国地胜利。那种情形。比眼下的幽州军,还要困难多了。这就是一种无比执作甚至可以说是狂热的信念在支撑。要提高部队的士气、消除战争压力,只有三种途径,其一是杀戮与破坏;其二是性减压;其三,就是狂热的信仰!

  眼下,要幽州军去杀戮和破坏,是不现实的。性?拜托。现在幽州城里,公鸡都比母鸡多。女人、老人和孩子们,更多的早早被转移离开了这个大军镇。

  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战士们有着无比坚定不移的信念、狂热的信仰了!这可是个技术活。不是说说“兄弟们加油,给老子拼了”就能解决问题地……身为一方之帅。首先要从自己身上体现出这种狂热,影响到身边的将军和士兵,这才有可能!

  好吧,我狂热!

  想到此处,秦霄凝神说道:“明日,将四门驻军和中军护军,全部集中到城南大校场。我,要亲自阅兵,开始训练!”

  “遵命!”

  群情激昂。

  第二天,天气有些阴霾,刮起了一阵南风。本就多风沙的幽州之地,顿时四下一阵黄沙滚滚,尘嚣蔽天。天气还不是太炎热,这一阵风沙却让人感觉有些烦躁了。在外面逛一天,回来时身上就要抖落一层细沙粒。

  秦霄身披金甲红袍,腰悬长刀手绰凤翅镏金铛,骑上了那匹骄傲的战马。带着三百余虎虎生威的天兵,掌着猎猎飘扬的帅旗,出了大都督府。

  一个多月来,这是他第一次公然在幽州大军面前亮相,第一次正式的检阅部队。此前他也有抽空去过一两次军屯里,大致看了一下四城屯军的情况。但是像这样集中地面对大军,还是头一次。心里免不得还有些兴奋。

  同样,十二万大军的将士们,心里也是有些兴奋和激动。这个大元帅来了一个多月了,头一次公然亮相。据说这人不简单,在朔方时被称为“金甲战神”,突厥人也称之为中原的“狼魔将军”。究竟会有什么独到的地方呢?众皆拭目以待!

  幽州的百姓们虽然都习惯了雷雷的战鼓,但是今天这种磅礴的气势,就有些让他们惊骇了。秦霄带着天兵亲卫队走到幽州南门地时候,高耸的城楼之上七十二面巨大的战鼓同时震响,仿佛整座城池都要颤抖起来,震耳欲聋。数百面七色军旗迎风飞扬。长长的号角破空长啸,声势震天。

  真个鼓角啸天战旗扬,铁马金戈震金汤!

  方圆百里之内,草木尘沙张扬,人马气血贲张。

  饶是秦霄这样在战场之上打滚过来的人,也不禁一阵热血沸腾,心跳加速。这种恢弘而壮阔地气势,足以让人大脑发昏甚至胆战心惊!

  出了南门,十里之外。

  驻扎在四门城外的幽州大军,正在将军们地带领下,朝大校场集中而来。

  十二万人!

  十二万人整齐划一的奔跑而来,在高高的点将台前,排成了十五个方阵。左威卫与左骁卫,各分前后左右中与左右虞候军七军,每部各领不同颜色的军旗,各有一个掌旗使、有都尉统领。再加上秦霄帅麾下的中军,共计十五部方阵,整齐划一的集结完毕。

  秦霄昂然矗立在点将台上,将凤翅镏金铛斜插在身旁,右手支出威武横握;左手微曲放在腰间,握着风雪刀的刀柄。他微眯着眼睛,看着滚滚黄沙之中十余万血性男儿有条不紊的集结,灵魂都在一阵悸动。

  这就是大唐的军人!用自己的生命与鲜血撼卫安宁与荣誉、不求回报的军人!

  真的很可爱!

  十二万人,集结完毕。十五个方阵,整齐的摆在黄沙校场之上,阵列并然。南风吹着旗帜,猎猎飘扬。战马打着响鼻,战士们纹丝不动。十余万人马的呼吸,也几乎能够让大风止步。

  点将台上,李嗣业、李楷洛等二卫的将军,陪同一起站于台上。这一次新组建的幽州军,他们也是头一次集中检阅。果然是气壮山河、威武不凡。举目望去,滚滚黄沙之中,似乎都看不到方阵边界。那站在最后的战士想要跑到点将台前,怕是都是发足狂奔一盏茶的时间。

  这个时代,没有扩音器,秦霄只好点起三千中军,站在点将台前当充当自己的扩音设备了。

  一阵大风吹起,大校场上传来一阵呼啸之声。大军阵中,却是寂静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点将台上——看着那个金甲红袍、手握神兵的将军!

  秦霄仿佛也感受到了这种有质体般的目光,就落到自己身上。似期盼、似疑惑、似敬仰、似畏惧、似怀疑,不一而足。

  秦霄深吸了一口气,眼睛中迸射出凛然的神采,右手抬起,将凤翅镏金铛在点将台上用力一顿。

  铮然巨响。

  层层荡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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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学大佬黎荞穿成烂尾小说里的真千金,被养姐抢占身份,只能一辈子留在山村里的炮灰,就在亲生父母找上门时,养姐一反常态,主动将她推到亲生父母面前。 养姐是重生的,一心赶黎荞回黎家,黎家很快就要破产,她要黎荞遭遇她前世悲惨的一切,而她留在乡下抢占黎荞的机遇,救下那个神秘男人。 后来,养姐听说黎荞游走在世家豪门,养姐掰着玉米得意一笑,黎家要破产了,她这是出去求人了。 养姐看到电视上播报全国状元喜讯时,养姐割着猪草恶毒诅咒,得意什么,黎家很快就要破产,她得意不了很久。 养姐在直播访谈中看到黎荞和一位帅男人两手交握时,已经生下三个招娣的养姐,她终于忍不住一脚踹翻猪肉炖粉条,明明交换了人生,为什么这辈子我还是过的不如黎荞?

你打我一下下

秦桑有病。她的痛觉自出生起就彻底失灵了。走路摔倒不痛,被电瓶车撞翻不痛,呼自己一巴掌也不痛。 直到有一天,她在人群之中被周沉踩了一脚……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 -秦桑:周同学,请你打我一下。周沉:??有病。秦桑:你怎么知道我有病? 周沉:……-秦桑:周同学,你昨天打我的感觉好爽,能不能再打一次? 同学A:什么东西?他都听见了什么?这两人私下玩这么野?周沉:……闭嘴(捂住秦桑嘴把人拖走)秦桑:唔唔嗯嗯(求你打我)-遇见周沉是秦桑的命中注定,把破碎的她拼凑成了完整的她。 遇见秦桑是周沉的三生不幸,好吧,还是有点幸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