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的交趾人吓坏了。一个兵士从灌木丛中钻出来,向李日同询问,这一回说的是交趾土语,郑朗听不懂。

  他饶有兴趣地看着交趾兵士身上的藤甲。

  交趾有铁制盔甲,藤甲同样普遍,便宜,轻便,适应炎热天气穿戴,也适于在热天丛林中行军。当然,主要原因还是便宜。以宋朝的财政收入,都无法让兵士穿上步人马甲,三分之一的兵士穿着各种纸甲、布甲、棉甲、皮甲,余下三分之二兵的步人甲与马甲能达到合格的不足一半。郑朗入主两府后,整合兵械监后,也没有将兵士的步人甲马甲合格率提高到三分之二。太费钱了。以交趾的财力更不用提。

  郑朗细细看去,虽是藤甲,做工十分良好,比元绦在广州替自己准备的临时藤甲还要精良,他又想到三国演义里所写的诸葛亮火烧藤甲兵。

  那是不切实际的,因为人是活动的,以如今技术,也不可能大面积迅速放火。除非象火烧赤壁那样,大规的水战,船只集中,烧船。火烧华容道都不可能实现,南方此时植被太茂盛了,四季常青,比如眼前这片矮林,不砍伐,如何让它迅速轻易地烧起来,估计很难很难。

  藤甲终是藤甲,也不是象三国演义里所说的,防御力比铁甲还要好,对刀箭的防御力远不及铁甲,仅是胜在轻便灵活,成本低廉,制造迅速。

  大约是要迅速赶路,所以才穿着藤甲来的吧,或者交趾自知他们的盔甲远不如宋朝盔甲,于是自制的铁甲索性不穿,省得丢人现眼。不过用在这片矮林里,倒是将藤甲的优势无限地放大,不但灵活,还略有些保护色,也可以阻止棘刺刮伤皮肤。

  天色晦暗,一个阴天。

  乌云在天上飘来飘去,不象是暴风雨来临前的景色,但可能下午会落雨了。然而风向不对,偏偏刮了东北风向,若是东南风,那就妙了。不过也无所谓。

  听着那个兵士生硬难听的交趾语,郑朗突然感到时空重迭。

  今生前世一起交织在一起。

  痴痴地看着天空,心里在低语道,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几乎给全人类带去文明的火种,带来希望,可自赵匡义起,越来越来走向另一个黑暗的彼端,蒙清入关,倭寇入侵每次都带来几千万人的大屠杀,就连一个小小的交趾,也要屡屡临驾在头上,甚至还有未来那个吕宋。

  这是怎么啦。

  两人嘀嘀咕咕说完,那个兵士居然用一种轻蔑仇视的眼睛盯着郑朗。

  郑朗忍不住笑了。

  兵士迅速钻入丛林,郑朗下令让兵士将百姓往后驱散,一会儿这里就要交战了,弓箭乱飞,它们皆没有长眼睛的。接着一辆辆车子推出来,兵士又从车子上搬下来一个个箱子。

  李日同大叫道:“不公平。”

  “这是战争,什么叫公平,难道让我的属下骑马钻入那片棘刺丛中与你部下比试弓箭才叫公平吗!”

  后面的百姓又是大笑。

  这个交趾使者简直是秀逗了。

  不但搬来大大小小的箱子,奇怪的还有十几口象棺材状的物事。

  最后才运来一样东西,气艇。

  本来要运到广州的,元绦想了一想,郑朗还要回循州,各部蛮人也在源源不断地向循州赶,以向郑朗表示朝廷的忠心,说不定这个气艇就能派上用场。

  但郑朗没有动。

  一次会起效果,两次效果寻常,三次就泛滥了。

  有前两次数百个大的部族配合,对于郑朗来说,足矣了。

  两广想要全部开发,最少得十五年以上的时间,如今就是砸下六千万,也只能将广州等三四个州拉成面,其他的地方只能将线拉成块,点拉成线。比如循州的西北角,能开发到吗?

  当然,来了欢迎,但没有必要浪费太多的精力。

  没有想到,还真的派上用场,昨天李日同在带人观察矮林的情况,郑朗却命人又将气艇扩大了一部分,这才是真正的制胜武器。

  看到这个气艇,显然李日同也听说了,但一直认为是传说夸大其词,不过脸色有些变得难看,刚要说话,鼓声已经敲响!

  宋朝其他的兵士迅速离开现场,再无任何旋转余地。

  李日同又看了看那个小吊蓝,然后看着那片矮林,忽然心安定下来,即便它载人上天,树林上长着茂盛的树叶,又能怎么样?

  他是什么想法,曹背嵬没有管,与手下静静地替气艇充气加热,气球才出来时包括郑朗在内,还有许多环节没有设计好,就是在杭州那次装神弄鬼,许多技术也未成熟。直到平王则时,虽然跨了一级,但经过郑朗指导,时恒带着许多工匠研发,才真正走向成熟。不过它的实用性仍然不是很大,除了特殊情况,比如这次,大多数只能起一个开拓人们思想的作用,毕竟天空似乎对人类来说,不再是一个梦想。

  郑肃与郑黠骑在马上,眼睛盯着树林。

  其实随着气艇的膨胀,林中那几十名交趾兵士已经产生很大的压力。但这是一场不死不休的小型战争,仍克制着内心恐惧,潜伏在林中。李日同也交待过,不管怎么着,千万不要出林,就在林中与宋军死耗,这是宋朝主场,若是耗上三两天,宋朝的面子就丢光了。反正带着足够的干粮,想饮水,边上就有河,河水还十分干净。呆上三天四天的,绝对没有关系。

  郑朗却抬起头,看着天空。还好,风不是很大,不然再逆风,那情况会变得十分不妙。

  气艇终于迎风欲欲欲升,弄了近一个小时,终于弄好了,曹背嵬指挥着几名兵士,将箱子搬上吊蓝,带着那名下属进入吊蓝。这个庞然大物再次在循州城外飘了起来。

  “哇!”看到它,许多百姓发出一声声尖叫。

  郑肃带着手下,一个个掏出特制的大耳塞将战马的耳朵塞上。

  李日同嘴角动了动,又闭上。

  王绰已经反应出来,知道郑朗要怎么做了,来到郑朗身边轻声说道:“郑相公,他们是使者……”

  “王提点,若是你有一个伟大的母亲,但别人没有事总喜欢侮骂她,你如何做?”

  “……”怎么能打这个比喻。

  郑朗从地上抄起一把泥土,说道:“王提点,正是这方水土育我养我,正是这个国家,正是皇上的信任,使我以一个没落的小官宦子弟担任四年多的首相,权倾天下,对于我来说,这方水土,这个国,就是我的第二个母亲。任何人我都不准他来亵渎她!”

  王绰无言。

  如今郑朗的德操高度让人望而生畏,低调的作风更增加人们对他的尊重,谁敢怀疑他这句话不是发自内心深处的?

  交趾人侮辱了他伟大的母亲,当然急得要拼命了。想到这里,哭笑不得。

  气艇越来越高,下面的兵士终于将绳索松掉,在曹背嵬的操纵下,开始慢慢悠悠地飘到矮林上空。接着一个个冒着火星的小包砸了下来,随着又是一个个小球带着火光落向林中。

  然后一声声如同惊雷的巨响传出来,林中响起一声凄厉的惨叫。仅是一声,这片林子若是藏几千兵士也许不算大,藏四十人算是很大了。几个火药包下去,仅炸死一个人。但还不是致命的,要感谢宋军对武器的研发,原来火药里就有许多复杂的成份,例如狼毒、草头乌、砒霜、桐油、干漆、芭豆、沥青、黄蜡等等这些古里古怪的物事,若将有些成份组合起来,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成果。

  对付几平方公里面积的敌人,无能为力,这仅是三十亩地大小,隐藏四十人足矣,其实面积也不大,随着一个个“燃烧弹”掉到林子中,一股股浓烟随着升起来。其中最狠的便是狼毒,不但燃烧时的烟呛人,还含着一些有毒成份,仅是一会儿,几十名交趾人就从林中钻出,想逃到河边芦苇丛中。

  郑朗喝道:“派兵士上船,对他们喊话,若出矮林,杀无赦。”

  “这不公平。”李日同大叫道。

  “李日同,某是怎么与你约定的,交战地点仅限于密林与林前这两百步的空地,出了这两个区域,杀无赦。至于公平,这是战争,战争诡计百出,示问谁会傻呼呼地打公平的战场。或者某再问你,我朝有大军百万,你们交趾有多少军队?我朝一年国家收入是一亿多万缗钱,你们交趾一年有多少收入?两国不开战则己,一开战对你们交趾来说,永远就没有公平可言!我朝对你们交趾一直抚柔有加,可你们交趾每隔几年便要入侵一次,又叫公平吗?当真以为你们交趾密林很多,可以起到保护作用吗?战争时我会有几十种方法将你们军队逼出密林,与我军正面交锋。若比试正面作战也可以,只要他们出林,某绝对不会让属下投放任何火药包与狼毒弹。”

  李日同哑口无言。

  想了一会,大声喊起来,不知道他在喊什么,但看到那些兵士开始用刀割下自己的衣服,沾上水,在宋兵的船还没有到达芦苇外围退了回去,一边还用那些湿布堵住鼻子,逃到林中。

  郑朗冷笑一声,心里说道,这样就能逃过去?

  气艇又飘了回来,抛下铁锚,雷得李日同一头冷汗,敢情宋人将这庞然大物当成船了。空箱子扔了下去,又垂下绳索,吊上两个棺材,很重,两个大汉往上提都感到吃力,一边提一边不时的停顿休息。仅不到一百米的高度,却花了很少时间才吊上去。

  李日同不知道它的用途,但是王绰、鲍轲与尚同皆在冒冷汗了。鲍轲忽然说道:“让百姓再往后退,再往后退。”

  奶奶的,贝州那么坚固的墙一下子就弄塌了,这一炸得多大威力?

  没那么严重,形式差不多,可体积小多了,里面仅一百余斤火药,不过与上次的棺材不同,棺材上面的木板很薄,使冲压向上,这次却是棺材四周的板薄,使冲力扩散,而且没有泥土的封闭,压强也不及那次,郑朗只能在里面又裹了一层铁皮子。再次慢悠悠地飘了过去。李日同又在外面大叫起来,是吩咐他手下注意这两个棺材,掉下来时离它远一点。不然身边这个提点刑狱使不会这么紧张,威力一定很大。

  两个棺材砸了下来。

  郑朗喝道:“捂耳朵。”

  围观百姓一起学着郑朗将耳朵用手塞上。

  棺材落到地面,两声巨响传出,惊天地动一般,就象世界要毁灭了,虽站在外围,都感到大地在震动,身体在颤抖。许多百姓先是震蒙了头,后是跪在地上喃喃祈祷。然后看到那片矮林,林子似乎象刮起一阵超级的龙卷风,无数树木棘刺草皮子,接二连三地被抛向空中,然后狠狠地落在地面。又腾起一阵阵烟尘,仿佛升起两朵蘑菇云。

  所有人吓呆了,特别是那些心中有鬼的蛮人酋首们,跪在地上呆若木鸡。他们在心中想像着若是宋军驾驶着几十艘这种巨大的天上飞船,飘到自己村寨上空,将这个武器投下来,会出现什么结果?想到这里,一个个额头上直冒冷汗。

  飞艇又飘回来,再次将一个个箱子吊上去,重新飘回林子上空,烟尘才略略散去,隔着一层层灰霭,能看到林中出现两个巨大的白窟窿。有没有炸死交趾人,没人知道了,估计就是炸死了,当时也听不到惨叫声。

  李日同脸上已经堆上一层层乌云,他同样也在想,若是这玩意儿往交趾飞,会是如何?

  又是一连串爆炸声响声,不过与刚才那两声爆炸声相比,那是小巫见大巫了。随着毒烟又在林中蔓延,飞艇又飞了回来,往天上吊棺材。

  林子里传来几声哇啦啦地叫声,三十一道人影满身狼籍窜了出来。

  好笑的一面出现,大多数兵士逃出林子后,张弓搭箭,准备反抗,但有几个兵士却将手中的刀与弓箭一丢,伏在地上用结结巴巴的汉语喊投降。

  郑肃举起手中的弯刀,喝道:“杀。”

  箭在飞,马在奔。

  果然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兵士,如此狼狈了,虽是南方马,毕竟是马,在高速奔跑中,仅是两波箭雨,不到六十支箭矢,居然射中两名蕃骑。一名蕃骑箭伤不严重,发出一声大吼,连着箭头生生从肉里拽出来。胳膊肘儿上还在喷血,继续使着弯刀骑马向交趾兵士奔去。狂悍之气再次让这些蛮人汗颜。不仅是高科技了,兵士也凶悍哪。

  另一名蕃骑情况有些不妙,一箭正中胸口,掉下马来,因为脚还在马蹬里,让马拖了很远。

  这些蕃骑跟了郑朗很长时间,看到他牺牲,郑朗不由地攥紧拳头,愤怒地低吼一声:“杀。”

  仿佛听到他的话,马的速度更快,扬起阵阵尘灰,马蹄声踩在地面上,发出一首急促的进行曲。已经冲到交趾兵士面前,有的交趾兵士吓得向林中逃去,可哪里来得及?有的交趾兵士仍然勇敢地放下弓箭,拨出腰刀,想要拼命。

  “杀。”几乎同时,三十几名蕃骑举起大刀挥砍下去,马还在跑,刀却在一次次地挥舞,虽有人在反抗,但几无一合之敌,中刀必亡。郑朗眼睛却睐了起来,短暂的一刹那时间,让郑朗看到一个秘密,不是交趾这几十名兵士不勇敢,在敌境深处,经此乍变,依然还有一半人在反抗,算是不错了。换普通的宋军前来,表现会远比他们更差。不过也不能当作常例,毕竟是精挑细选过来的勇士,与普通兵士是不同的。与勇敢无关,而是纪律,自林中逃出来,有的兵士伏地投降,有的负隅顽抗,有的想要逃命,就连射箭时也不是很整齐,尽管有可能个个是射箭手。

  这个漏洞在自己手中无所谓,若是放在狄青这样的名将手中,会将它无限地放大。

  战马还在狂奔,虽是三十几人,还是不习惯的南马,然而三十几人穿插纵横,进退自如,让人看得赏心悦目。但这个赏心悦目的背后却包含着一个巨大的意味,那就是训练有素!这才是最可怕的。

  仅是几次穿插,三十一名交趾人全部倒在血泊里。

  “你,你……”李日同气得直哆嗦,用手指着郑朗,气得说不出话。

  “别急,李日同,你既然来了,某还有一件事没有与你谈呢。”郑朗说着“挽起”他的手,往城中拉。别以为郑朗是文官,更不会什么武艺,不过自幼家庭情况良好,对自己也不吝啬,身体远比普通人更强壮。说不定练一练,还是一个好战士呢。李日同精瘦的身体让他就象拎小鸡一样,几乎是提着,提向城里。

  人群还没有散,在观看气艇降落,打扫战场。

  郑朗一行人却进了城。

  对郑朗做法李日同十分愤怒,可忽然想到自己四十名侍卫全部牺牲,仅剩下一些无用的下杂与文吏,而这个宰相心狠手辣,让人难以想像,变得老实了。

  让郑朗强行拉到州衙,郑朗说道:“坐吧。”

  “我不服气。”

  “没有关系,总有一天,某会让你们交趾人从上到下一起彻底服气老实的。”

  “你!”

  “我的做人宗旨便是朋友来了有美酒,敌人来了有刀枪。瞎毡原来对我朝有敌意,后来真心归顺我朝,就是朋友,某同样很善待他。但他不老实,某就会让他变得老实。”

  瞎毡的事也算是一件大事,李日同或多或少听闻一些,闭嘴不语。

  “我们说说正事,侬智高算是你们交趾人还是我们宋人?”

  “有何区别?”李日同问道。真不好回答这个问题,侬智高是交趾人吗,似乎也不是,是宋人吗,似乎也不是。天知道这头白眼狼是那一个国家的人。

  “若你们交趾认为侬智高是我们宋人,侬智兵革便是一场叛乱,是我们宋朝内部的事,与你们交趾并无关系。若是你们交趾人,那就是你们交趾人入侵我朝。某既然来到南方,并且带着我朝最勇敢的狄青将军南下,以及其他诸位勇将,就想让南方一劳永逸。某的意思你明白吗?”

  也就是若是你们交趾人,交趾入侵大宋,我必然要报复。李日同想都没有想就答道:“当然,他是你们宋朝的人,出生在你们宋朝,长在你们宋朝。”

  “那么好,既然他是我们宋人,我们两国边境问题就好谈了。”

  “什么边境?”

  “我们两国边境难道你不想划分清楚吗?”

  “郑相公,你要说什么?”

  “我说的话你听不懂吗?若侬智高是宋人,他治下的七源州、门州、广源州就是我们宋朝的领土,以此清楚地划分两国边境,从此互不侵犯。若是你们有任何借口来侵犯我朝,我朝必派大军进入你们国家进行报复。或者你们说当地蛮部入侵,然而你们约束不了他们,我们宋朝替你们治理去。”

  “这是什么理儿,若那样,侬智高以前侵犯我国怎么算?”

  “所以我朝默视你们交趾教训侬智高哪。”郑朗一摊手,十分写意地说:“当然,你们交趾也可以不同意。请你回去带一句话,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以广源州、门州、七源州、禄州南方边境线为两国边境线,以后约束各自蛮部不得入侵对方,你们交趾还是我们大宋最友好的蕃国。第二个选择,你们认为七源州、门州与广源州是你们交趾领土,那么侬智高便是你们交趾的人,就算你不承认,但此次参战战士最主要的便是来自这三州壮士。你们无法辨解,这又有两个选择。请你们交趾偿还我们两广几万百姓死亡以及无数家庐焚烧,妇女被奸淫的损失。或者你们交趾认为你们交趾很强大了,所做的一切,包括以前多次入侵我朝,都是理所当然的,那么,结果某也不想多说了,你懂的。”

关于本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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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流、熟练度、稳健、三观正常】林长安穿越仙侠世界,成为一名仙门落选的散修。 苦修二十载,心灰意冷准备返回凡俗享受人间富贵时,觉醒了熟练度面板。 只要用心勤学苦练,努力必有所成。一证永证!从现在开始,他便是画符宗师。 …… “修仙界,灵根虽差,但亦有修仙百艺,这个悟字不知造就了多少传奇修士,五百年来最惊艳之人,莫过于下品灵根出身的青木真君。”听着修仙界广为流传的传说,林长安不禁感慨万千。 “我这一生如履薄冰,全靠天赋才走到至今。”……时光轮转,纪元更迭,见证沧海桑田,不知不觉,他已矗立仙道之巅,与天地同寿,日月同辉。

穿越之陌上花(恨不相逢陌上花)

九仙山父老云:吴越王妃每岁春必归临安,王以书遗妃曰:“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吴人引为佳话。 …… 一个女博士,当她揭开宫闱旧事,才知道, 所谓阴谋,所谓伤害, 不过是源于你我心中的那份挚爱。 …… 孤钵按:跨越时空,一展所长!

十国千娇

五代十国后期,赵匡胤还只是中级校尉,这时一名禁军小队长就已经知道他陈桥兵变、杯酒释兵权的故事了。   大家都还有机会,况且小队长对赵家将来的干法也不是很赞同…… 卷一 引子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唐末,唐王朝已病入膏肓;不第儒生黄巢在长安落榜时写下了这首诗,也表达了他的野望。不久之后,公元874年,黄巢率众随王仙芝起兵,已经深陷军阀...

绝嗣王爷狂贴贴,咸鱼王妃三胎了

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谢怀夕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古言甜宠文里的炮灰女配,同样也是个病秧子。 书里原主嫁给炮灰男配——绝嗣王爷萧景天后。萧景天一心只为了女主许雨舒,他的好表妹着想。 原主得不到萧景天的宠爱,就各种作,最终被萧景天扔到乡下庄子上病死。 谢怀夕表示,原主就是太在乎感情了,爱来爱去不烦吗?当咸鱼她是专业的! 于是她选择住在离王爷最远的院子,圈了一块地。整日沉迷种地、做饭、养宠物,日子美滋滋。 可怎么苟着苟着,就三胎了?*心里只有表妹许雨舒的离王萧景天,被迫娶了谢家嫡女谢怀夕。 成亲第二天,萧景天就提出,二人只做场面夫妻。他身有隐疾,又心有他人,不愿靠近王妃。 未曾想,王妃竟主动提出分开住。一开始,萧景天还觉得这样很好。可他日渐发现,他的王妃,似乎是个妙人儿? ——京城近日传来小道消息。绝嗣的离王已经要有第三胎了!不受宠的王妃现在是离王心尖上的人! 痴迷战场的离王也开始咸鱼了,谋了个闲职在家陪王妃和孩子!

重生之医技强国

他是一名外科医生,却因为一场战争回到少年时代,重生的他不但拥有自己后世的精湛医术,更是拥有了一台存储了外星高科技的智能电脑,在面对未来三十多年的历史变化,他暗暗发誓一定要用自己所拥有的医术和知识去改变自己和亲人的未来……

怒指乾坤

一个被遗弃的少年,牵动整个迷失大陆。   混乱因他而起,太平因他而生。   绝杀在手,掌控乾坤,没有人能够躲开他必杀的一击,无视等级的绝杀,让他藐视大陆一切高手。   神和圣这里不存在,有的只是面对面的搏杀。   忘我,一个让对手闻声心悸的名字;   忘我,一个让女人魂牵梦绕的名字。   他杀人无数,留下的却是美名……

S级保镖

一个拥有妖孽般修改能力的保镖,因为低调,所以他站在世界的最低处,却俯视着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