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青云号,玄机突然问道:“先生,你有心事?”

  在玄机面前,骆祥也不避讳,点头承认道:“是有一点。姬华护送着李豪回来之后,老夫详细的询问了他关于和李萧漠会面的每一个细节,李萧漠这人,当真是个不简单的人物。老夫原本以为,以李豪这个白痴回馈回去的信息以及姬华的表现,至少能够多迷惑一下李萧漠。哪知道他这么快就反应了过来。嘿,如果不是因为宋正风自作聪明,我们要想将宋正风这二十万大军留下,恐怕还真有些难度。”

  姬华便是那天护送着李豪一行人南下的亲兵旅侯。他是姬清的亲弟,算是骆祥的心腹。

  “不过,李萧漠绝对不知道我们已经清楚了那个人的身份。哼,原本还不能确定的,但是现在看来,只有可能是他。”玄机眯着眼睛说道:“吃一堑长一智,我们已经犯过一次错误,同样的错误,绝对不会再犯第二次。”

  骆祥微微一笑,不过并没有反驳。在玄机看来,那天自己和他只是在李豪面前表演了一场戏,但是玄机都不知道的是,自己那天之所以笑得那么阴森,是因为他和楚相成已经给三大世家这些挖好了陷阱。这个陷阱实在是太深,而且也够大,完全足以将三大世家斩尽杀绝。当然,这件事情还是不要透露给玄机知道的好,毕竟玄机的心肠终究太软了一点。

  抱怨了两句,玄机回到正题:“李萧漠终究只是一个人,如果秦川在多几个他这样杰出的人物,那么对我们是会有很大的影响。但是,以他现在的能力,我们河套完全能够轻松将其碾碎。”

  骆祥连忙告诫道:“军师,千万不要小瞧了李萧漠。这个人最厉害的地方并不在于他的军事政治才华,而在于他的眼光和判断能力。不管在任何情况之下,他都能准确的判断出当前的形式,并且做出最有利的选择。这些年来,如果李铁鸣能够凡事听他的意见,那么秦川绝对不至于走到现在这个地步。”

  虽然被骆祥这样直言批评,不过玄机也不动怒,对于这个老人和留守河套的楚相成,他是真正的佩服。这两个人都是人老成精的人物,也许自己在军事和治国能力上能够和他们较量一下,但是要说做人和看人,确实还有很大的差距。

  “先生,我们现在是否按照原定计划,准备全军出发?”玄机还是很关心目前的战局,毕竟像现在这样的机会并不多,而且谁知道宋正风父子是不是心血来潮,要是他们存心想溜,那么以独孤和血杀现在的兵力,根本无法将他们全部留下。而宋正风若是退回了益州路,那么河套日后在进攻益州的时候,必定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骆祥想了一下道:“军师所言极是。这样吧,龙骧凤舞两个纯骑兵军团立刻南下,对宋正风和李铁鸣的三十万大军实行大范围的包抄。虎贲、荣誉和磐石军团全速行军,以期尽快抵达战场。想来奉帅和信帅现在也收到了风声,他们也必定在全速赶往战场。此战,我们就要敲断宋家的脊梁骨!”

  玄机一声令下,河套南下的数十万大军,除了赤蛇军团暂时还在阴风古堡休整,包括凤舞军团在内,全都全速南下。

  秦川路除了北面的阴风山脉和西南面地区之外,大多数的地方都适合骑兵的冲击。而秦川早有争霸天下之心,因此三大世家之中,宋家的步兵、李家的骑兵和张家的水师一直是三家的根本。只是李家这些年来时运不济,南征北战之中,骑兵屡遭重创,因此到了现在,李家的总兵力虽然还有近三十万,但是骑兵数量却只有十万冒头。而河套这次集中了超过十五万骑兵,很显然是准备一次将宋正风和李铁战的三十万大军全部剿灭。

  “斗光业!”临行之前,骆祥突然叫住了正在磨枪的斗光业。五小郎君之中,斗光业是最不起眼的一个,他身材矮小,而且在外人面前沉默寡言,加上唐剑贯之纯都是光芒四射的人物,自然将他掩饰的严严实实。不过,在不经意的时候,骆祥总能够看见斗光业双眼之中闪过的那抹血光。

  斗光业连忙放下手中的长枪,对着骆祥行了一个礼道:“先生有何吩咐?”

  “宋正风和李铁战都是小心谨慎之人。如是得到了我们南下的消息,他们必定会立刻溜走。独帅和血帅手中的骑兵有限,恐怕无法将其全部拖住。”

  斗光业眼睛一闪,带着几分血腥的道:“先生的意思是,必须清扫掉前面的一切障碍,不让沿途中人给宋正风等人传递任何信息?”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省事,骆祥心中想到:“不错。此战的关键就在于封锁信息、出其不意。你们龙骧军团和凤舞军团是大军的先锋,按照你们的行军速度,最多两个时辰的急行军便能够抵达战场。但是荣誉磐石等军团是纯步兵,至少要比你们晚两到三个时辰。凤舞军团全是女子,若水长公主也不像是你们这样典型的军人,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难免会有妇人之仁。光业,你明白了吗?”

  “末将明白。先生请放心,末将保证,在我们两个骑兵军团抵达战场之前,绝对不会让对方收到任何的消息。”斗光业也没有问骆祥为什么选择了自己而不是军团长的唐剑,但是骆祥这么做,必定有他的理由。

  骆祥点了点头,目送着斗光业离开,脸上满是欣慰。五小郎君,乃是河套最早成熟的二代将领,而且由于从小受边重行和奉敬等人的熏陶,每一个人都是天之骄子才艺不凡。不过,五人之中,骆祥唯独青睐斗光业,并非是他比别人更优秀,仅仅是因为他更能隐忍,更能沉默,而且杀戮的欲望更加强烈。这个人,如果不出意外,将是河套日后军中将领的中坚。

  伴随着隆隆的马蹄声,两支纯骑兵军团已经踏上了征程。此战,是他们南下之后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战,不管是五小郎君还是傅若水,对这一战都相当的期待。

  江沉舟有些羡慕地看着飞驰而去的骑兵,忍不住叹道:“还是骑兵好啊,哪像是我们,两条腿怎么都无法和四条腿相比。”

  玄机闻言,笑呵呵地说道:“不同的兵种,自然有自己的先天优势。不过大军南下,骑兵真正能够发挥长处的地方也就是在秦川和河淮之间,其他地方受地形的限制太大,尤其是江南三路和金花三越地区,更是步兵发挥战斗力的地方。”

  江沉舟一想也是,于是拍了拍脑袋,顺手抽了旁边一个士兵一鞭子,怒声喝道:“跑快一点!在这样磨磨蹭蹭的,等我们到达战场的时候,恐怕天都亮了!”

  那个士兵被江沉舟抽了一鞭子,也不以为意,反而是嘻嘻一笑,脚下倒是加快了奔跑速度。

  玄机有些头疼的拍了一下额头,现在河套的各个军团,除了奉敬麾下的猎鹰骑兵,其余的多多少少都沾染了几分独孤的流氓气息。就像这样的事情,在河套大军之中蔚然成风。不管是将军还是普通士兵,都形成了一个有些畸形的思维,那就是将领对下面的士兵又打又骂,那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在河套士兵看来,如果将领们不是关心自己,还懒得教训一下。至于中高级将领们,也一致认为这是一种和士兵拉近关系表示亲近的有效手段。

  算了,这些事情自己也管不了,毕竟军中自有军中的规矩,况且,只要不闹出大事,能睁只眼闭只眼是最好不过。玄机心中想道,再说,河套的军法官代煌为人铁面无私,如果真有虐待士兵的事情发生,肯定过不了他那一关。

  而骆祥心中想的却又不同。步兵是河套南下作战的主力,尤其是在江南三路和益州路地区,不过,金花三越地区,如果仅仅只是依靠步兵强攻,那么肯定会付出很大的代价。既然如此,不如一不做二不休,既然昊天早就同意了将金花三越斩尽杀绝的提议,那么就来一招狠的,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看了一下天色,骆祥沉声喝道:“来人,传令步兵加快速度!务必在天黑之前抵达战场,不然,必定会给对方可乘之机!”

  菜子坝。在五十万大军相互厮杀了半日之后,早已经分不出原来的情况,方圆三十里的地盘之内,只看见纵横交错的人影和遍地洒落的残肢。隆隆的金鼓之声中,喊杀声和惨叫声不绝于耳,让人热血澎湃到了极点。

  “大帅,军师命令!”宋终一路小跑到独孤面前,将一封押着火漆的信函交给独孤。

  独孤挑开火漆取出信函,匆匆一撇之后,突然哈哈一笑:“哈哈,宋正风的死期到了!”

  一直侯在他身边的熊楚昭忍耐不住,大声问道:“大帅,是不是准备全线进攻?要是这样的话,你能不能考虑一下让我们兄弟打先锋?”

  独孤白了他一眼,突然说道:“传本帅命令,大军全线收缩,呈月牙形防御阵型,缓缓向后撤退!注意,不要让宋正风看出了端倪。”

  熊楚昭闻言,顿时泄气,倒是宁白脑子不错,连忙问道:“大帅,是不是我们的骑兵立刻就要抵达了?”

  独孤斜着眼睛看了他一眼:“哟,你小子转的倒是挺快。不过,凤舞军团和龙骧军团是立刻能抵达战场,而主公的大军只落后两个时辰左右的脚程。日落之前,步兵必定能够到达战场。”

  菜子坝的面积虽然宽广,不过也没宽广到让数十万大军纵横厮杀的地步。骑兵在战场上的优势在于机动型和冲击力,因此独孤特意将大军向后撤退五里,便是为了给河套即将到来的骑兵空出更多的空间。

  河套一开始的防御阵线是呈凹字形分布,不过随着战况的惨烈,渐渐变成了一字形。圆形防御阵型是所有阵型之中最利于防守的,而月牙形则是一种攻防兼备又更侧重于进攻的阵型,只是他是以守为先,然后两翼包抄。不过这样一来,月牙形的两个尖角必定会承受更大的压力。

  看见河套大军缓缓撤退,不管是李铁战还是宋正风父子,都长长的松了口气。河套的顽强出乎了他们的意料,面对着优势大军的围攻,河套方面不仅仅寸步未退,而且反击凌厉,尤其是血杀率领的三万骑兵,不时冲入步兵后方,给进攻的宋正风等人造成不小的麻烦。

  “天黑之前,如果我们还不能将河套大军击败,那我们只能退回襄州城了。”宋正风抹了一把冷汗,河套大军的战斗力超乎了他的想象,这个时候他也很清楚的发现,自己一开始对河套战斗力的估计出了偏差。不过好在河套方面并没有援军,因此自己等人一直保持着战略优势。

  不过,如果到了天黑的时候还不能结束战斗,那么河套大军必定会趁着夜色轻松溜掉。

  李铁战的心情并没有半点的轻松。他毕竟是久经沙场的老将,对于战局的看法和宋正风有着很大的不同。他很清楚,自己和宋正风是孤注一掷,他们手中的三十万大军已经是两家段时间内能够拿出来的所有筹码,而河套北有昊天的三十万大军本部,南有奉敬信刻的十万骑兵,如果对方迅速来援,那自己这边可就危险了。

  李铁战最大的错误,也就在于自己的心高气傲。在他看来,有自己亲自率领,两家联军也是兵强马壮出其不意,两军刚一接触,便能够重创对方,然后在最短的时间里解决战斗。

  只是,谁也没想到河套的战斗韧性居然是如此之强,而且警觉性也相当的高。突袭变成了强攻,快速战变成了持久战,这自然不是李铁战所愿。这里虽然是秦川李家的地盘,不过河套却占据了兵力优势。如果在这样耗下去,那么倒霉的只可能是联军自身。

  “白痴,就凭这样强度的战斗就想拖垮我们的精神,真的是井底之蛙。”独孤不屑地说道。

  要说战斗韧性和战斗意志,恐怕放眼整个天下,都没有哪支军队能够和河套大军相提并论。说到底,河套大军的战斗韧性之所以强悍到了如此变态的程度,多少还得感激一下卡辛巴斯策划的壶口会战。就是在那一场昏天暗地的战斗之中,河套大军的素质得到了全面的升华。即便是后来加入的士兵,在如此强烈氛围的熏陶之下,也逐渐被同化,最终成为河套军队的本能之一。

  除此之外,河套方面对于士兵的训练堪称苛刻。以步兵的行走能力为例,就算是秦川最精锐的步兵,一天之内最多急行军一百三十里。而且一到达战场之后,必定会累得半死不活非歇息三五个时辰才能够恢复一点体力。可是河套步兵不同,即便是河套当年战斗力最差的留守士兵,每天急行军的标准也是一百八十里路。而且达到战场之后,还必须是立刻挖掘战壕布置拒马桩绊马索等。

  当年,在边重行近乎残酷的训练之下,磐石军团的步兵从河西路的望津渡口到安西路的嘉峪关,居然只用了两天不到的时间。

  而河套的骑兵同样也是如此。由于胯下全部是来自血色高原最精良的战马,因此河套骑兵在先天上便具有无与伦比的优势。秦川骑兵的战马,最多急行军五个时辰,便难以支撑。就算是不体恤马力和人力,一天也最多跑出三百里。不过河套方面不同,在放开之后,一天跑出四百里甚至是五百里都有可能。也正因为如此,河套大军这些年来才能够纵横天下叱咤风云。

  “咦?”独孤惊讶的叫道,益州大军的后方突然间混乱了起来,而且这种混乱还在不断的扩大,并且朝着益州步兵的中军蔓延。

  “难道是奉帅和信帅抵达了战场?糟糕!”独孤有些头痛。奉敬和信刻都在白帝城那边,由于中间路途太远,因此独孤和他们联系不上。所以,在制定战略几乎的时候,独孤根本没有考虑两人的因素。哪知道他们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得知了消息,居然在这个时候赶到了战场。

  周季龙匆匆跑来,对着独孤问道:“大帅,现在怎么办?”

  独孤深吸了一口气,突然提气长喝道:“河套独孤宇明在此,天下虽大,谁敢与本帅一战!”

  独孤本来就是神州十大高手级别的将领,又酝酿了一番,结果这中气十足的声音一时居然盖过了整个战场的喊杀声,清清楚楚的传递开来。

  “数年不见,这厮的功力又见长了!”宋正风心中一惊,十多年前,他和独孤交手的时候还不分高低,后来独孤成为了他的部属,两人之间自然在没有交手的可能。一直以来,宋正风都认为独孤最多和自己不分伯仲,但是听见这声喝破苍穹的吼声,宋正风这才明白,原来自己在武学上,也已经被独孤甩在了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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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牛头人比洪·血锤·杜恩·黄金右角。比洪是我的本名,血锤是我在成年礼上获得的荣誉称号,杜恩是我的家族名,黄金右角是我成为传奇强者之后的封号。嗯,这就是我名字的由来。也是我一生的传奇!很多人问我怎么样才能获得这么伟大的成就,我都鼓励他们——努力、坚持、不服输!还有,多动脑筋!不怕告诉你,我之所以这么成功,是因为我的黄金右角里,藏着一个很不靠谱的家伙……嗯,你会替我保密的,对吗?(上一本书是严肃中带一点点不正经,这本书换一下风格,不正经中带一点点严肃。主打冒险与成长,兼职吐槽与恶搞。欢迎入坑!)

归港惊雾

林惊雾从小就对妈妈言听计从,妈妈教她靠脸吃饭,她便独自前往有钱人遍布的港岛捞金。 初到港岛当晚,她落入险境,差点失身,是江浸夜救下她。 她却惶恐万分地扯住男人西服,让他负责到底。 江浸夜站在阴影中,英挺的脸孔在暗处毫无温色,“你想让我怎么负责到底?” 林惊雾走投无路,得寸进尺,瑟瑟发抖:“今夜太晚,我没地方去。” 他居高临下的审视她,很久,淡淡说了句:“今夜你跟我走。” 后来,林惊雾知道男人的身份并不寻常,在这个由资本操控的世界里,他财力到顶,两道通吃。 妈妈吩咐她:“你必须留在他的身边,哪怕正房做不成,当个外面养的金丝雀也足够。” 林惊雾便像个提线木偶,踩着高跟鞋淋一晚雨追到平顶山豪宅,凭借过人美貌成为他的秘密情人,每日一声“江先生”叫的又嗲又甜。 “江先生,我在学港语,很快你就不必再迁就我讲话。” 他问:“学到哪一步?” 林惊雾磕磕巴巴:“学到…我好钟意你。” 他淡声道:“林小姐,我不喜欢勉强。” 再后来。 林惊雾发觉假戏真做,听闻江先生有恋恋不舍的旧情人,不愿再做困守笼中的黄鹂。 刚刚离港,就有刹车声响,英挺桀骜的男人缓缓抬头,擦拭手中的钻戒,:“林小姐,你怎么不曾问过我一句,旧情人叫什么名字?”

重生八零娇妻当家

姜锦惜死前才知道,自己这半生是为她人做嫁衣,一向对自己慈爱的亲妈才是最蛇蝎心肠的那一个! 害了她未出世的孩子,断了她的幸福。一朝重生归来:姜锦惜手握先机虐渣,斗极品母女。 前世那个与他离婚的那个冷漠的男人为什么看起来不一样了。

闺蜜齐打脸,嫁豪门!你离我也离

【闺蜜同嫁同离+娱乐圈+打脸虐渣+暗恋成真+追妻火葬场】在一起三年,温雨瓷真金白银把小白脸慕初尧砸成了娱乐圈顶流,可却看得到吃不到,正好闺蜜沈繁星也要和小画家分手,好啊,你分我也分。 却没想到分手后两个小白脸都黏了上来,还双双掉马。顶流和画家竟是兄弟! 还是京圈太子?好好好,贵圈都流行这么玩儿是吧?于是,她们跑,他们追,她们插翅难飞。 既然躲不掉,那就认命吧,你嫁我也嫁,好闺蜜,是一家。世纪婚礼,普天同庆。 婚后生活甜如蜜!闺蜜一起看好戏。斗极品,揍渣男!事业玩儿的溜溜转,结果发现俩混蛋! 好闺蜜,离不离?你离我也跟着离!渣男追妻火葬场,是否原谅要想一想。

港夜炽吻

【人间清醒乖乖女×白切黑忠犬/男暗恋/甜宠/双洁/HE】孟星回生于江城,13岁那年父母亡故,被父亲生前好友接来港岛居住。 孟星回生来乖巧懂事,又久居别家屋檐,是以家人安排她和周岩擎订婚,她唯有欣然接受。 在她以为日子就这样时,霍渊出现。打乱了她所有生活节奏,更乱了她的心。 一边身负家人殷切希望,指望她早日完婚为家里生意更上一层楼。而另一边,霍渊步步为营,刻意接近,蓄意燎火。 她承认在他一次次撩拨下,心中天平慢慢失去平衡。但孟星回一直视恩情大过天,霍渊的出现,她又该何去何从? *霍渊从来只称呼她为 “孟小姐”。即便周岩擎纠正多次, “叫嫂子”,霍渊也只是懒抬眼皮, “我没哥,哪儿来的嫂子。”瞧着周岩擎揽孟星回远去。霍渊点燃唇边香烟,青烟弥漫中,眯眸自省,叹自己回来晚了,爱慕多年的姑娘,竟成他人未婚妻。 心中妒意四起,抬脚踩灭烟蒂,眼底闪过一抹肃杀之意。他本就不是循规蹈矩的人,所以,爱不爱他没关系,人在身边就好。 ——为了见你,我穿越荆棘,在第一缕阳光升起时,拥抱你。——浮世万千,吾爱唯你!

君爷又被套路了

“君小少爷说,你的声音和他妈咪很像,所以希望你当他的临时妈咪。每天晚上要在他睡觉前给他念一个晚安故事,节假日需要陪他一起玩,可以偶尔抱抱他,亲亲他。”小男孩睁着一双漂亮至极的凤眸直直地盯着她,随行秘书进行着翻译工作。 重生一回,却被一个小团子给缠上。 她灭渣男,除恶妹,把曾经失去的全都夺回来,却偏偏沾上了团子他爹这朵烂桃花。 都说君岂暮一身病骨,冷心绝情,这世上,恐怕唯有他的心是捂不热的, 他说,“叶宁,我永远不会爱上你。” 她心如死灰,“君岂暮,你要的只是我一身的血吗?那好,我给你。”只是她流尽鲜血,却也捂不热他的心。 一年后,她听...

六零时光微微甜

周兰香是红旗大队第七生产队最漂亮能干的媳妇,谁都不会相信,她父母和公婆早就心照不宣,她嫁过去就是给王家做牛做马报恩的。 可是她忽然做了一个梦,梦中看到了自己未来一辈子的事。 不听话爹娘就打断腿!伺候了一辈子的公婆骂她是不生崽的母猪!卖血养大的养子养女竟然是丈夫在外面跟寡妇生的野种! 梦醒了周兰香也醒了,决定看谁不顺眼削谁! 队里那个又狠又横坏得远近闻名的小流氓马上满脸嫌弃地凑过来了。 红糖花布香胰子,小流氓冷着脸一股脑地往她怀里堆;砍柴挑水挣工分,气呼呼地都替她干完了;斗极品当保镖打流氓…… 小流氓忙活得热火朝天,忽然想起往事,梗着脖子给了周兰香一个后脑勺,我还跟你生气呢!还不赶紧来哄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