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天天吃肉可不容易。


    不过母亲和小妹都知道这是关于未来的美好憧憬,就都微笑起来。


    天天吃肉的日子,又有谁不想过呢?


    一家人很是欢乐地吃完了早饭,周蔡氏要留下收拾下厨房碗筷之类,照例是周子和抱上大盆子先走——憧憬固然美好,但活儿还是要赶紧做的。


    而且今天她们要洗的衣服还格外的多。


    话说,翎州城的地理位置有些特殊,不但有一条灵江穿城而过,可供上下游之间通航,对于方圆数百里这一大片区域来说,要想北上长安,从翎州过,走翎州到长安的官道,也是最好走且距离最近的道路,因此翎州算是正经的通衢之地。


    既是通衢之地,商贸当然就发达,来往客商极多,使得本地很多人都能从边边角角处也跟着吃一口饭——光是像周蔡氏这样每天跑到各家客栈、货栈去“揽衣服”来洗,赚个辛苦钱的,在本城就有不少人。


    恰逢春末夏初,在这个时间段,“桃花汛”的影响还在,灵江水位大涨,大船走得更顺畅,而偏偏北去长安的话,又正值雨水稀少的一段时间,最是适合赶路,因此这段时间,翎州城里最是摩肩擦踵,不止周家的日子最近比较好过,所有靠来往商贸吃饭的人家,都是忙得了不得。


    眼看小妹周子和端着大盆出了门,母亲周蔡氏也是手脚麻利地没用多大会儿就收拾完了,到屋里背了大包袱就要出门,周昂颇觉有些局促。


    这个时候,如果是原本的周昂,自然是应该回屋读书去了,但现在这个周昂却觉得,这么大一包袱衣服,似乎自己帮忙送到江边再回来比较合适。


    但这个时候,周蔡氏却一点都没有要他帮忙的意思,别看她身躯瘦弱,那么大一包衣服,却是一下子就背起来,临走前还不忘回身叮嘱,“昂儿,你身体刚见好,不要太劳累了,多歇着,读书再要紧,也不争在这一日。”


    说完也不等周昂答应,就急匆匆地推门走了。


    周昂在堂屋门口站了一会儿,带着些心中的感慨,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


    床头的小小书案上,摆着一摞线装书,而且无一例外都是手抄本,书案一角放着笔架、砚台,都是些普通货色。砚台上有一截用了大半的墨锭,周昂拿起来闻了闻——按照记忆里的情况,这是最普通最廉价的墨了。


    不大好闻。


    据说好的墨,闻着是香的,他的这一块儿,就隐隐有些酸臭味。


    书案正中间,是一摞手稿。


    拿起来看看,且不管这文章写得怎么样,至少每一篇每一页都写得端端正正,倒真是一笔好字——十年苦读,得来非虚。


    周昂上辈子那时候,写毛笔字已经是很“艺术化”的一件事,如果没有什么家学渊源从小培养,单凭自己,尤其是等到工作了、认识到文化素养的重要并且心向往之了,再想从头开始练毛笔字,几乎就是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想了想,周昂拉开高脚胡椅坐下,取过一张裁好的纸,镇纸压住,按照记忆中的样子,很认真地给自己研了些墨,取过最喜欢的一杆笔,舔了些墨水,很认真地开始写字——初初落笔,真的是哪儿哪儿都别扭,但写着写着,就越来越好看,越来越接近原来那个周昂的字体和笔迹。


    身体的肌肉记忆,和大脑残留的记忆碎片,还是很有用的。


    一张纸写完,周昂放下笔自己审视,觉得果然越写越好,开篇几个字是明显的“钢笔体”,丑的不行,但越往后就越好,而且写着也越来越放松。


    看完了,墨迹也已经基本干了,他忽然把整张纸一团,丢进了废纸篓里。


    然后起身站起来。


    在房间里走上两圈,他又重新坐回去,拉开椅子,铺好一张纸,开始写:


    第一,找到那个能认出妖气的人,


    第二,想办法赚钱,


    写完了自己看看,又觉得全是废话。


    于是又团一团,扔了。


    事情是肯定首先要做这两个事情,但怎么做,怎么做到,却需要费些思量。


    找人的事情要抓紧,但翎州城人口不少,又赶上现在流动人口最多的时候,天知道记忆中的那个人是不是本地人,现在又在不在翎州城里。


    只能用心点,一点一点的去找,甚至是……去碰。


    记得那天在街上碰到那人的时候,自己是去买纸的……对,崇光坊!


    翎州城内三十六坊,其中崇光坊算是商业区,卖什么的都有,自己要找人,应该重点去那里多转转,多打听。


    然后就是赚钱的事情,也必须提上记事日程。


    虽说是穿越过来的,但有着脑海里的那些记忆,要说完全把母亲当成母亲,他还多少觉得有些别扭,却真的是颇觉亲近的,而妹妹,更是跟真的妹妹也差不多了——小丫头太可人疼了。


    每天看着她们两个这么辛苦,又吃得那么差,周昂实在是一天都不想多等。


    只是,过去那个周昂真就是个纯粹的宅男,记忆中的他,也考虑过不想继续闷在家里苦读了,想出去找个活儿做着,一边养家,一边慢慢读书,但他这么想也不是一天两天,仍是不知道自己该去干什么。


    读书人嘛,最好的路子就是做官,做不了官,做个刀笔吏也不是不行,再不然就教书,再再不然,当个账房也是条路子。总之,就是都得跟笔墨挂钩的。


    反正力气活儿是绝对不考虑的。


    一来也没什么力气可卖,虚的不行,二来读书人到哪儿都稀罕,明显更值钱,写写算算的活儿,又轻快挣钱又多。


    明明能写会算,还要去做力气活儿,简直是傻!


    想到这里,他忽然灵机一动,又从脑海中的记忆里拽出一件事情来——周昂的亲大伯就是在一家私学里教书的,而大伯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叔伯大哥,则是在翎州县衙做刀笔吏。


    说起这个,又有些过往的故事。


    按照过去那个周昂留下的记忆来看,周家其实并不是什么世代书香门第,只是祖父那一辈好像发了点小财,于是不惜成本地供两个儿子读书。其中长子,也就是周昂的大伯,算是个中人之姿,但次子,也就是周昂的父亲,用现代话来说,就应该算是穷人家孩子里的变异者了——他特别聪明。


    也正是因为特别聪明,所以他很早就认识到,按照大唐国的举才制度,如果身后没有家世撑着,单纯读书的话,除非才华厉害到逆天的程度,否则偌大的一个郡,三年时间才举一位孝廉,一年也只有十位茂才,是很难轮到普通人头上的。


    所以,在看明白了这些事情之后,他很快就转了路子,也不知道他当时想了什么办法走了什么路子,反正是年仅十七岁,就进入翎州县,做了县衙六房中刑房的一名文吏,而且三两年的光景,他就从无到有的织出了自己的人脉关系,到周昂出生那一年,他已经是六房中户房的领班主事。


    这个差事,据说油水很大。


    然而这还不算完,周昂三岁那年,他老爹当时应该是也就二十三四岁,就一跃成为翎州县县衙的三名典史之一。


    所谓典史,不是官而无限接近官,近乎是“吏”的巅峰了。


    依大唐国官制,一县之地,万户以上,设县令,不足万户,设县长,令长之下,设县丞、县尉、县祝、主簿,分司各职。


    这五个人,都是官。


    别管官大官小,只要是官,就都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场所。


    除此之外,县衙里的所有文吏、衙役等等,顶天了也只能是“吏”。


    官是流转的,吃的是户部直接发下来的钱粮,上头一道调令,就直接转任千里之外,吏则大多是由本地人充任,吃的也是本地的钱粮,是不入“流”的。


    而就在这些“吏”里头,典史却特出一头。


    这个小小的职位,是非常规设置的职位,大县事务繁忙,根据需要,可以报请设置一到四名典史,各自分管一块事务,小县就可能一个都没有。


    独自分管一块事务这件事本身,其实已经接近“官”,而按照惯例,一旦国家的官员不够用了,是会优先从全国各地的典史中选拔人才,转为流官的。


    甚至于,在很多郡,大县的典史凭借着身在场内的优势,被“查特异,举茂才”的例子,也是数见不鲜。


    所以,典史是很不一样的吏。


    翎州乃是通衢之地,人口众多,流动人口也多,又是郡治所在,向来都是顶级的大县,因此,三名典史几乎是常设。


    这三位典史,每一个都是真正有权柄的。


    周昂的老爹当年二十出头就靠自己爬到了这个位子上,绝对可以算是年轻有为,甚至假以时日,不管是举茂才,还是转流官,前途都不可限量——可惜,他做典史还不到三年,忽然生了一场大病,没熬过来,死了。


    蒸蒸日上的周家,从此迎头向下,一蹶不振。


    十多年过去,他的妻子儿女,甚至已经落魄到了现在的境地。


    但周昂老爹短短六七年的“官”场生涯,虽然并没有留下充沛的财产供儿女挥霍,却还是留下了许多遗泽。


    一是他把周昂的大伯安排进一家本地的私学里教书,即便他死了,人家也依然顾念旧情,周昂的大伯就一直教书到现在,二是他死后又时隔数年,周昂的伯兄周晔,还依然借了他的一份情,挤进了翎州县衙。


    甚至往小了说,街坊里杀猪的陆春生,到现在都时常对周家三口人有所接济。


    所以,周昂自小去到大伯任教的地方启蒙读书,是没有认真拿过束脩的,近乎免费读书,大伯和伯兄那边,每个月也都会送一点钱粮过来——每次周蔡氏都是一再推拒,但十几年了,他们还是每个月都给。


    站在现在这个周昂的角度来理解,他觉得一可能这就是宗亲社会的特点,二则是不得不承认,自己那位“老爹”的做人,实在是太成功了。


    只不过在过去,无论是只知道读书的周昂,还是他的母亲,都远没有这位老爹的那份聪明,所以根本就不懂得该怎么才能更好地利用他留下的这份恩泽。


    “不过……现在我来了!”周昂心想。


    自己虽说也大学毕业没几年,但好歹也是在一家大公司做到年薪二十万的人了,他自认为自己的眼界和见识,可不是过去那个周昂能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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