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豆的芽苗发出来了。

  这对云策来说是一个极好的消息,这证明他的种植方法没有错,扒开泥土取出一棵发芽的婴儿豆,两片肥硕的叶片长在头顶,让这个小东西更像是一个白身子,绿头发的小婴儿了。

  把这棵婴儿豆重新栽种回去,云策就站起身瞅着自己还在不断完善的家。

  只要有劳动,邋遢,肮脏的养鸡场,终究还是一点点的变成了云策希望的样子,当然,也是娥姬期望的样子。

  娥姬又带着人在栽种衣树,她觉得这种树栽种的越多越好,树皮可以洗出草粮做饼子,树皮纤维可以拿来织布,现在,树皮纤维又多了一项用途,那就是用来制造又白又好看的纸张出来。

  穷人家有衣树就饿不死,冻不死,这就是娥姬对衣树最朴实的认知,更何况,在有食物吃,有衣服穿的情况下,衣树纤维制造的纸张又能卖很多钱,这对一个穷人来说就足够了。

  娥姬还说那些当官的都是蠢货,长安城里的粮食卖的那么贵,干嘛不在房前屋后多种植一些衣树,就能解决长安城里人的食物跟穿衣问题。

  “人家就不吃草粮,也不穿衣树布衣,人家要吃世上最好吃的粮食,穿世上最华丽的衣衫。你以为的吃饱穿暖,不过是活着的最低要求,人家长安人要求的是吃好,穿好。

  你让他们整日里吃草粮,穿衣树布衣服,不如让他们去死。”

  娥姬对张敏的解说完全不能理解,就转过头问正在吃草粮软饼夹菜的云策道:“郎君,真的会有人,为了不吃草粮,不穿衣树布衣,就寻死吗?”

  云策咬了老大一截饼子,吃下去之后才漫不经心的道:“哦,那是因为他们没死过。”

  娥姬点点头,又给云策卷了一张饼子道:“是啊,只要能活着,谁愿意死呢?你说对不对张敏?”

  张敏若有所思的道:“是啊,如果死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的话,我当初干嘛要死拖着一具伤痕累累的身体回到铁围关呢。”

  草粮软饼夹菜肉,再配上熬煮的沙沙的,浓稠的豆粥,这样的饭菜云策觉得自己永远都吃不厌,尤其是再配上一大把蛋丝,世上没有比这样的饭菜更加能暖人心了。

  “对了,彭憎这人怎么样了?”云策没来由的想起彭憎了。

  “人家现在可发达了,已经是有七顷牧场,七间住宅的官大夫了,岁禄三百石,平日里啥活都没有,只要每两月,抽两斤血,就算是完成了任务。”

  “抽血?”

  “是啊,抽血入药,攀星楼的医者说了,有他的血配伍的药,要比没有他的血配伍的药,药效高出三倍有余,尤其是用他的血和的金疮药,愈合速度更是高出一般金疮药的十倍以上。”

  “他自己满意吗?”

  张敏呵呵笑一声道:“他满不满意的有用吗?”

  云策点点头,都是为了活着,不管用什么方法活着,谁又能比谁高贵呢?

  林维舟又来了,只不过这一次跟以往任何一次都不一样,粉红色的澜衫,绣花交领的内搭,纯黑的纱帽上斜插着一朵砂锅大小的荷花,风不小心把外袍吹起来的时候,云策就看到了同样粉红的亵裤。

  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一朵已经快要开败的桃花一般。

  云策搞不清楚他为啥要穿成这个样子,毕竟,他以前穿青衣的时候,虽然看着简朴,却自有一番文士风流。

  几天前的林维舟,云策觉得他要死了,现在,云策觉得他可能要被诛灭九族了。

  傻子都知道不能跟皇帝抢女人,这家伙纯属明知而故意为之。

  云策转过头问张敏:“大汉像那个柳承凤被诛杀了七族还说不悔的蠢货多吗?”

  张敏朝林维舟努努嘴道:“这又是一个。”

  可能有很多人劝诫过林维舟了,即便云策跟张敏当着他的面蛐蛐他,他也毫不在意。

  云策叹息一声道:“找到你的桃花夫人了?”

  林维舟笑道:“临别时,她要我代她报答你,我觉得这个东西应该非常的合适。”

  说罢,就给了云策一把绿钱牌子,上书,长安朝暮牌。

  “凭此牌,朝入长安,暮离长安。

  好了,夫人交代的事情我已经办妥,这就继续去夫人门下守候。”

  看着林维舟急匆匆的骑着雷烟兽跑了,张敏就再次问云策:“你真的没有中玉贵妃的毒?”

  云策笑道:“你不问,林维舟不来,我几乎忘记了那个蘅姬。”

  有林维舟珠玉在前,张敏终于相信了云策是一个正常人,不是谁门下任凭驱使的狗奴。

  冯安,粱昆这两个人现在算是彻底的废了,准确的说,是纸张被发明出来之后,这两个人就废了。

  不是他们变残废了,而是两个人已经化作不知疲倦的两头抄书怪,每抄完一部书,他们两个就像疯子一样把牛皮编织的木牍,竹简立刻拆掉,还勒令安姬,一定要用最快的时间把这些竹简,木牍当柴火烧掉。

  可见两人对古老的竹简,木牍是何等的愤恨。

  一千斤竹简上的内容,抄录不满一斤纸,每每思及此事,冯安跟粱昆两个就要哭一鼻子。

  在他们两人不眠不休的努力下,云策书房里好几万斤书籍,终于变成了一册册轻薄的书籍,连一个书架都装不满。

  就这,云策以前还号称自家的书籍也算是汗牛充栋了。

  朝廷的纸张还没有上市,云家庄子的纸张,因为林维舟懒政的状况下,终于为仕人所知,每日来云氏求购纸张的人络绎不绝,即便是老仇他们不眠不休的造纸,也供不上如此多的人。

  这就为娥姬创造了一个以前根本就没想到的机会。

  没错,娥姬给纸张涨价了,而且还是一日三涨,前一次涨价后信誓旦旦的说云氏是纯良商家,童叟无欺。

  结果,看到涨价后排队的人更多了娥姬只好一次次的祭起涨价大棒,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为了堵住别人的嘴巴,甚至提前说出‘自己是小女子,不是君子,不是大丈夫的话。’

  张敏很是为娥姬如此蛮横的行为担心,云策不在乎,秘方已经敬献给皇帝了,要是皇帝连这点利润都不肯分润给云氏,那也太过份了。

  在大汉,云策总是能遇见一些稀奇古怪的人,比如红姑娘,比如虞公比如彭憎,比如张敏,比如蘅姬,也比如这个长着一双儿童般清澈眼神的老先生。

  老先生是来云氏买纸张的,在云策亲自带着这位睿智的如同神仙一般的老人参观了整个造纸作坊之后,他对云家庄子居然能造出如此神物,大为钦佩。

  并且当场试用了云氏新造的纸张后,明明又瘦又老的一个人,长啸一声居然可以声闻十里。

  上一个如此牛逼的人,云策是在史书上看到的,那个人叫王阳明,在军营中打坐,突然间就长啸出声,也是声闻十里,差点引起营啸。

  又老,又有学问,还能练成气功的老人家,云策觉得自己无论如何都得罪不起,见中午到了,就请老先生吃了一顿红烧肉。

  才吃了一块红烧肉,老先生似乎又有长啸的冲动,被云策用一碗清汤羊肉给压下去了。

  在老先生眼里,云家庄子啥啥都好,刚刚建成的青砖瓦房好看,刚刚那个长相好看的小娘子给他端来的羊肉面片好吃,是个好孩子,正在努力抄书,把自己抄成鬼模样的冯安,粱昆也是好孩子。

  见到云策开垦出来的良田,整齐的田垄,以及已经长得郁郁葱葱的各种庄稼,老先生忍不住再次长啸出声。

  这一天,大汉龙神宫大神官刘长生,在云氏庄子长啸了三声。

  这位老先生实在是太好了,人虽然很老,手上只剩下皮,但是呢,这双手抚摸起来很柔软,很干燥,很温暖,就像把这双手一直放在火塘上烤热之后的模样。

  云策觉得老先生实在是跟他太投缘了,临别时送了老先生好多,好多纸张,以及云氏才有的新东西。

  老先生没有回赠云策啥东西,只是笑吟吟地用温暖的手指点着云策的胸口道:“年轻人胸中有火焰是好事啊,要保护好你的火焰,万万莫要熄灭了。

  也莫要被别人发现了。”

关于本章节

《远山破阵曲》是孑与2精心创作的历史小说, 千千书屋提供远山破阵曲最新章节全文免费阅读TXT下载在线听书等服务。 本章节第九章:吃里爬外大神官由千千书屋网友上传分享,供书友们免费在线阅读

快速导航: 最新章节 | 全部章节 | 书籍详情 | 作者作品 | 同类推荐

如果您喜欢《远山破阵曲》,请将本书加入书架,方便下次继续阅读。 千千书屋会第一时间更新远山破阵曲最新章节, 同时也欢迎您将本书分享给更多喜欢历史小说的书友。

热门搜索: 远山破阵曲、远山破阵曲最新章节、远山破阵曲第九章:吃里爬外大神官、 远山破阵曲免费阅读、远山破阵曲全文阅读、远山破阵曲TXT下载、 远山破阵曲在线听书、孑与2、孑与2作品、 历史小说、历史小说排行榜、历史小说推荐、 免费小说、在线阅读、小说阅读网

0

历史小说推荐

更多历史小说 »
历史小说推荐列表

大魔王,小狂妃!

鬼手天医

《鬼手天医》 铅汞鼎中居,练成无价珠——我有绝世炼丹术,炼得续命丹在手,阎王也要靠边走!  她,唐心,堂堂二十一世纪鬼手天医,一朝重生,竟成五岁孩童被困笼中?真是叔可忍...

大魏能臣

明朝小侯爷

穿越成明朝极品二世祖了,生活简直不要太幸福!收几个美貌的丫鬟做通房,娶个名门千金来暖床,泡一泡江湖侠女俏娇娘,嘿,还有前面那个小郡主,你别跑! 作者自定义标签

特种兵之血色獠牙

【暴爽连载,日更万字】喝最烈的酒,睡最美的妞,灭最狂对手,兵王宙斯换脸归来,都市掀起腥风血雨! 一次蹊跷的单兵任务,令佣兵界最年轻的传奇,神域训练营的主人,神王宙斯神秘失踪,生死不知,下落不明。 从此神王隐迹,圣域坍塌,可终有一天,神王终将再度君临天下!作者自定义标签:热血特种兵无敌文赚钱

邪龙狂兵

《邪龙狂兵》 【火爆爽文,万人跟读】他是魔影杀手,他是兵王之王!神秘部队的天之骄子,为了一个不能说的任务,龙卧花都。一双铁拳,打遍阴暗角落的魑魅魍魉。一柄军刺,刺碎城市...

十龙夺嫡

穿越了,竟然是清穿,变成谁不好,居然成了六阿哥胤祚。夺嫡?太凶险!当皇帝?太辛苦!咱好不容易穿越一回也就混个太平王爷当当得了。只不过世事难料,太平王爷也不是那么好当的,要有钱,还得有权,这权和钱多了,王爷也就当不成了,那就……混个皇帝当当。

迷失在一六二九

公元1629年,大明崇祯二年己巳,“琼海207”号轮意外搁浅在琼州府临高县外红牌港的沙滩上,一群懵懂的旅游者,稀里糊涂开始了原本不属于他们的时空之旅。“……是岁江阴城鸣,时吴鼎泰为令;及顺治二年乙酉,江阴被屠,距己巳凡十有七年。又闻琼州港外,有海外异人现。”——————《明季北略》·崇祯二年己巳·志异

抢救大明朝

朱慈烺此贼比汉奸还奸,比鞑子还凶,比额李自成还能蛊惑人心!——闯王李自成立马九宫山,遥望东南,感慨万千。慈烺此子忤逆不孝,奸诈凶残,简直是曹操再世,司马复生,让他当了皇帝,全天下的逆贼、鞑子、奸臣、刁民一定会想念朕的!——大明崇祯皇帝于明孝陵前,痛哭流涕。我冤枉啊!我洪承畴真的不是朱贼慈烺的内应,我对大清可是一片忠心啊!——大清兵部尚书洪承畴在刑场之上,大声疾呼。父皇别跑,儿臣孝顺!——这是被某个来自21世纪的老实孩子灵魂附体的大明太子朱慈烺拎着宝剑,追赶崇祯皇帝时的真心话。书友群:431301049

红楼春

隆安五年,二世为人的贾蔷为保清白身,从虎狼之巢宁国府夺命而逃,自此迎来了他在红楼世界的春天……

绝世炼丹师:纨绔九小姐

大明话事人

礼崩乐坏的年代,虽然我林泰来出身社团,但我也是一个能科举入仕的读书人!我还是爱大明的,我要深入批判封建王朝的腐朽性!只是,我一不小心成了腐朽本身。

大汉帝国

说强盛,必是汉与唐!汉朝是空前强盛的王朝,唐朝是让人着迷的梦幻王朝,其强盛景象合称“汉唐气象”。“犯强汉者,虽远必诛”,是汉朝雄风的最好写照!汉武大帝击破强横的匈奴,收复百越之地,开启“丝绸之路”,大汉帝国的声威振于异域万里之外,华夏文明远达欧洲。汉朝的文治武功达于鼎盛,史称“汉武盛世”。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座丰碑!...

大明疯王

穿越到明末乱世,怎么混。历史的经验证明,得发疯。比如,孙传庭、卢象升、杨嗣昌。比如,罗汝才、张献忠、李自成。这些,在明末乱世应该算是比较成功的人士了。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疯,一个比一个疯。如果他们有谁混的还不够好,那绝对是因为还不够疯!穿越成为浙川郡王朱器圾的朱奇就发现。他不发疯,还真没法在这明末乱世活下去。疯了,就好了。我是疯王我怕谁!不服?来。本王发个疯,打死你!

汉世祖

穿越后汉隐帝刘承祐,辅弼创立江山。其后以尚幼之年,嗣新造之业,保延洪之运,守不拔之基。PS:若不是父兄死得早,这也许会是个再世李二。

北宋小厨师

身为一家超五星级酒店首席大厨的李奇,因为喝了点小酒,竟然奇迹般的穿越到了北宋末年。来到这个无亲无故的陌生世界,无奈之下,李奇只好抄起了老本行,在汴京一家即将贱卖的酒楼做起了厨师。李奇原本只想做一名低调的小厨师,可是是金子到哪都会发光,男人太出色,有时候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高太尉想吃牛排?-没空!”“蔡太师想吃火锅?-让他提前一个月预约。”“李师师想吃水果沙拉?-呃...白天没空,晚上再去。”“李清照想吃芝士蛋糕?-问她和赵明诚离婚了没有?”“皇上想吃金汉全席?-还在筹备当中,十年后再说。”

朱门风流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重生在大明名门,张越却只是个不受重视的半大娃娃。靖难的动乱已经过去,郑和的舰队已经在海上航行,家族中已经有高官显贵……难道他能做的只是混吃等死?盛世朱门觅风流,富贵也需稳中求。了却家国天下事,偕妻带子泛扁舟。

我的大明新帝国

穿越大明最辉煌的年代,穿越大明最顺的继承人,但是我的目光穿透六百年的历史,现在的辉煌不是辉煌,跟我来重新建立一个真正辉煌的王朝。

葬元

警花追捕逃犯,两人一起来到残酷的元初……怎么才能活下去?(男文)注:本书群多次被聊炸,请不要再加。

大宋武夫

此去原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提兵百万西湖上,立马吴山第一峰。

庆余年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而谁可知,人生于世,上承余庆,终究却是要自己做出道路抉择,正是所谓岔枝发:东风携云雨,幼藤吐新芽。急催如颦鼓,洗尽茸与华。且待朝阳至,绿遍庭中架。更盼黄叶时,采得数枚瓜。…………当今世界,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因为故事发生在庆国,而那位病人很奢侈地拥有了多出来的一截生命,所以取名为:庆余年--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

极品庶子

重生的方正不在是傻子,却被敢出了家门,为了重返家门,为了母亲,他认识了前太师的孙子,闯荡商业,发明了快餐店,发明香水。被朝廷认为的邪教——神龙教教主给XX了,又被朝廷拥护的玉徳仙坊的圣女喜爱,所谓正邪不两立,且看方正如何游走正邪之间,中间还有两皇子争夺皇…

醉吟江山

《醉吟江山》唐时明月照心寂,北宋雄关铁衣寒!南唐风月,诗词歌赋,有苏宸的才华横溢。北宋边关,金戈铁马,有苏宸的挥斥方遒。这是五代末北宋初,一个风云际会、列国峥嵘的时代。且看苏宸如何在唐宋变革时期,走出自己的精彩人生!本书普1群Q:1081454875(欢迎加入)

大明从挽救嫡长孙开始

《大明从挽救嫡长孙开始》穿越到洪武朝,只想躺平过一辈子,哪知被迫卷入时代洪流。既然你们不让我活,那也别怪我掀桌子。皇长孙朱雄英病危?救。马皇后病重?救。朱标突发恶疾?照样救。出身低微又怎样?三重护身符加身,我看大明谁敢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