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毛大雪不停地落下,天地间白茫茫一片。

  三千多人的队伍,在一望无际的雪野上,单薄得像一群蚂蚁。队伍所过之处,雪野被马蹄踩出一道醒目的黑线,热气萦绕。然而,很快热气就被寒风吹散,黑线也被白雪重新掩埋,天地之间,不再有任何痕迹,仿佛他们从没有来过一般。

  如此大的雪,张潜却不用担心迷路。并非得益于他的向导本领高强,而是得益于道路的简陋。那是商人们用骆驼脚掌踩出来的通道,始终沿着,也必须沿着河岸。即便河面已经结冰,且被大雪覆盖。河道与周围地形的区别,依旧非常明显。

  他也不用担心天气寒冷,昨夜骆怀祖逼着郭元振的掌书记荀颍达,拿出了足够的帐篷和冬衣。而下雪不冷化雪冷,在西域乃是常识。

  他甚至不需要担心沿途遇到敌军袭击,据遮孥和被俘虏的其他突骑施将领交代,为了一举拿下龟兹,娑葛几乎抽空了突骑施十部。因此,在西、南两个方向只有两支疑兵。随着遮孥本人被生擒,西路这支疑兵不战而溃。从疏勒到孤石山这三百五十里路,可以说是畅通无阻。(注:孤石山,西域当时的一个要塞。卡在喀什格尔河北岸)

  张潜最需要担心的,是郭元振变卦,豁出去其儿子郭鸿的性命不要,带领疏勒城内剩余的所有人马前来追杀。如果那样的话,刚刚借来的三千兵卒,肯定会一哄而散。只带着二百余弟兄与一万多金山军野战,张潜这边半点儿获胜的希望都没有。

  幸运的是,据斥候不断传来的消息,郭元振没有派兵来追。张潜不敢大意,以每二十里路一歇,每天八十里的速度,接连赶了三天路,到了第四天上午,发现已经走出了落雪的范围,才将当天的行军距离降低了一些,只走了六十里,就下令安营扎寨。(注:马场试验数据,在饲料跟得上的情况下,战马负重一百二十公斤,每天走一百二十公里,可以持续一个星期以上。每天四十公里,会非常轻松。)

  西域最不缺的就是马匹,因此将士们一路行来,全都依靠坐骑代步,倒也不怎么疲惫。但是,整支队伍的士气却无限接近于零。特别当金山军的将士们得知,他们是被张长史通过武力劫持的手段,从郭总管那里硬“借”出来,并且即将去跟娑葛的拼命之后,更是斗志全无。

  若不是张潜抢先一步,将队伍总的校尉,旅率和队正,全都换成了自己的亲信,而个人离开大队之后,很容易成为狼群的捕猎对象,在他第一天将队伍停下宿营的时候,就可能出现逃兵。即便如此,当队伍第四次扎营休息之时,也濒临了溃散的边缘。

  “姓荀的偷偷在队伍里安插了郭元振的心腹,这几天一直在鼓动哗变!”王之涣心细,悄悄安排弟兄们查访,很快就找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

  “当初就该宰了那姓郭的,取而代之!”骆怀祖气得咬牙切齿,手中横刀却找不到劈砍目标,只能朝着空气乱挥。“那厮根本就不是一个好鸟,你只看到他离开甘凉之时,各族百姓夹道相送。可我跟子羽、季凌路过甘州之时,就没听到有汉人说过那厮一句好话。”

  “甘凉那边汉人多,从汉人手中多盘剥一些粮食钱财出来,讨好其他各族。当然各族酋长都对他交口称赞!”王翰叹了口气,在旁边点头证实。

  随即,他又快速调转了语锋,“不过,用昭不杀郭元振是对的。毕竟,得有人镇守疏勒。而杀了他,军心必然大乱不说。大食人得到消息,明年春天必然趁机来攻!”

  “杀了他,咱们就真成了造反了。弄不好,朝廷会下令牛师奖、周以悌和娑葛放弃前嫌,联手‘平叛’!”王之涣满脸苦笑,在旁边幽幽叹气。

  “不杀他,如果他上本诬告,再加上太平公主颠倒黑白,咱们弄不好,也得被当做叛军!”骆怀祖不服气,只管往最坏情况说。

  按照他的意见,斩将夺军,才是痛快。眼下张潜的选择,却既没有掌握住足够的兵马,又没有摆脱郭元振的威胁,实在是下策中的下策。

  “如果咱们打赢了,他就不会诬告,反而会主动将用昭劫持他的事情遮掩起来!”王翰看了他一眼,颓然摇头,“毕竟,剿灭娑葛,是一场大功。而用昭刚刚立下大功,即便他上告,朝廷也不会深究。如果咱们打输了,或者跟娑葛打了个平手,就不好说了!唉——”

  说到最后,他脸上的笑容明显带着苦涩,声音里,也充满了无奈。

  在离开长安之时,他和王之涣的想法是,既然已经通过参与编纂《字典》而留名于史册。接下来,不妨效仿班定远投笔从戎,跟在张潜身后做一番热血男儿事。谁料,来到西域之后,才惊愕地发现,他们需要面对的敌人,不仅仅是娑葛!

  如果当初郭元振能跟周以悌齐心协力,娑葛即便得到了突厥人的支持,也翻不起任何风浪。如果一个多月之前,郭元振能够及时出兵,拿下孤石山,威逼姑墨,娑葛也没胆子冒着腹背受敌的风险,去攻打龟兹。如果不是朝廷中有人暗中指使,郭元振也不敢设下鸿门宴,来对付安西军的行军长史。如果郭元振身边,不是有人与娑葛暗通款曲,大伙在前往疏勒的途中,也不会遭到遮孥的重兵截杀!

  如果……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一边对付前面的敌军,一边还要提防自己人在背后下手,这种滋味,让人怎么可能不心寒?以王翰的性子,若不是念着跟张潜之间的情谊,早就拂袖而去了。他现在既不缺钱,也不缺名望,根本没有必要在西域这摊浑水里折腾。关键是,无论怎么折腾,朝廷都未必念大伙的好处。

  然而,每当看到张潜那始终挺直的身体,就又有一种更强烈的愿望告诉他,自己应该留下来。不为博取功名,不为封妻荫子,而是为了见证下一个奇迹的诞生。

  张潜是一个能够创造奇迹的人,在王翰过去与张潜的交往中,已经不止一次见证。每次,都让他感觉热血沸腾。那种热血几乎要烧起来的感觉,如此让人迷醉,远远超过了以往的各种冒险,包括在边军中挥舞横刀,与将士们一道冲锋陷阵。

  今天,他在无奈与沮丧之余,也期待着奇迹的出现。而张潜,也的确没有辜负他的期待。只是皱着眉头稍做沉吟,就立刻有了解决办法。

  “若思,你去通知各领兵校尉,哺食之后,带着麾下的弟兄,依次来中军领钱。每人四百文,算作这四天的军饷。”点手将亲兵校尉郭敬叫的身边,张潜笑着吩咐。“顺便让各领兵校尉告诉麾下弟兄,以后跟着张某一天,就发一百文。五天发一次,绝不拖欠。遇到敌军,破之,则参战者当日军饷增加一倍。全歼或者俘虏其主帅,参战者再加一倍。破城,与俘虏敌军主帅相同!”

  “嘶——”饶是出身于太原王家,王翰也被张潜的大手笔,给惊得倒吸一口冷气。

  三千二百五六十名将士,虽然人数听起来很少。可每人每天一百文,就是三百二十余吊的开销。如此一个月下来,即便不作战,张潜也要支付将近一万吊。一年下来,就是十二万吊,家里即便有座金山,恐怕也不够他糟蹋。

  “用昭,这跟你给我那本手稿里,说得不一样!”骆怀祖同样被吓一大跳,在一旁本能地提醒。

  张潜给他那本手稿,他一直视为重宝。只要有闲暇,就拿出来读一读,甚至亲笔誊抄其中精妙段落。虽然总觉得,张潜给的东西不全,有些地方明显被切割掉了,而有些地方,又明显被做了曲解。但他依旧觉得手稿里边的很多观点,能够当做圭臬。

  “放心,今天花出去多少,我以后就从娑葛身上取回来多少,绝不亏本!”张潜笑着冲王翰点了点头,年轻的面孔上信心十足。随即,又将目光转向了骆怀祖,低声补充,“我给你那本手稿里,有一个重要的观点,就是不能照本宣科。嗯,应该是第八,不对,是第七篇,不信你自己去翻。”

  “嗯?”骆怀祖愣了愣,眉头紧皱,满脸狐疑。然而,很快,他的脸色就开始发红,对着张潜悻然拱手。

  他来西域,不是为了张潜。至少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如此。他从没欠张潜什么,反而张潜欠了他一大堆人情要还。他之所以不远千里而来,是担心墨家绝学断了传承。

  同样按照他自己说法,秦墨和齐墨虽然已经互相独立多年,但张潜所拥有的学问,却属于整个墨家。特别是张潜给他的那卷无名手稿,价值远远超过了黑火药和酒精!而手稿肯定不只有张潜已经拿出来的这卷,必然还有后续。

  虽然,秦墨不可能只有张潜这一个弟子。可迄今为止,骆怀祖却只看到了张潜这一个秦墨嫡传。所以,在张潜将手稿其他各卷,默写誊抄出来之前,他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张潜死去。否则,他骆怀祖就是整个墨家的罪人。

  不过,他给自己定的这个任务,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接下来,张潜的决定,就让他急得直跳脚。

  “若思,去传令吧,顺便让各校尉通知弟兄们,明日抵达孤石山下,即刻攻山。届时,各团只需要在山脚下看着就好。第一仗,本长史带着亲兵去打!”笑着看了一眼被惊呆了的郭敬,张潜柔声吩咐,仿佛不是在说一场战斗,而是一场马球比赛。

  “且慢,用昭,你疯了不成!”没等郭敬做出回应,骆怀祖已经大叫出声,“孤石寨中,虽然据遮孥招供,只有五百人驻守,可毕竟是一座土堡。你若是选择强攻,至少得拿出守军三倍以上兵力……”

  “师叔,相信我!”张潜冲他眨了眨眼睛,低声打断。随即,再度冲着郭敬轻轻挥手,“传令去吧!顺便再交代一句,如果各团弟兄,有愿意明日主动参战者,也可以向各自的校尉报名。”

  “是!”郭敬向来对自家少监信心十足,拱手领命之后,转身飞奔而去。

  “师叔,子羽,季凌,你们三个到这边来。”张潜想了想,从临时书案上,抽了一张发潮的白纸,笑着用炭笔勾勾画画,“孤石山上的堡寨,乃是夯土而建,城墙的高度只有两丈二,里边的守军也不是娑葛嫡系,士气不高,在人数远少于我军的情况下,拼死之心也未必有多强。如此……”

  打仗,他其实是一个外行。

  带兵,他也是一个外行。

  但是,幸运的是,对于目前所遇到的困难,他的记忆中,却有现成的例子可供参照。

  另一个时空之中,那支被百姓视为子弟的王者之师,他自问学不来。但是,向后退上几步,曾国藩组建湘军的经验,他却可以照葫芦画瓢。

  想当年,曾国藩也不懂兵法,但是,凭借丰厚的军饷,愣是组建起了一支湘军。而湘军的钱财,却从不是来自曾国藩自己的腰包。

  这一招,在中原不能使用,在西域,面对疯狗一样的娑葛,张潜施展起来却没有丝毫思想负担。

  而想打造一支百战百胜的精锐,光有丰厚的军饷,远远不够。在不能将现代军队的思想灵魂原版照抄的情况下,张潜也只能继续退上几步,依靠不断的胜利,来建立麾下这支军队的凝聚力和信心。

  所以,明天这一仗,他只能带着亲兵和愿意参加的人去打。并且,必须赢得干净利落。幸运的是,敌军数量很少,并且对他几乎一无所知!

  事实证明,在封建时代,曾国藩的办法简直就是对症下药。当张潜不辞辛苦,亲手将四百文钱,挨个发在弟兄们手中。整个营地内,抱怨声和叫苦声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有人偷偷找到了任五、任六、郭褀等新任校尉,将郭元振留在队伍中的暗桩,挨个给指了出来。

  也不怪这些人眼皮子浅,被区区几百文钱就给收买了。郭元振是标准的士大夫,待身边将领很厚,却很少关心普通士卒的死活。而这个时代的府兵制,只是免除服兵役者家庭的赋税和劳役,却不会发任何军饷。所以,在富人眼里的区区四百文,在苦哈哈的大头兵眼里,已经是一笔从天而降的横财。

  而郭元振一直引以为荣的军屯,也是只肥了将领和疏勒城的官库,对寻常兵卒来说,等于除了作战之外,还要免费给郭大总管当佃户,早就让大伙不堪其重。如今刚刚离开的郭大总管的掌控,就从张少监手里拿到了沉甸甸的开元通宝,两相比较,傻子都知道该选择谁!

  人的心里都有杆称,当衡量完了利害得失之后,很多弟兄,都巴不得一直被张长史“借走”,永远不再回到郭元振麾下才好。其中一些胆子大,身体也颇为强壮者,索性按照校尉的介绍,主动报名要求参加明天的战斗,以便在日常军饷之外,再多拿一倍。

  对于这些主动请缨者,张潜都吩咐郭敬果断接纳,直接将他们编入自己的亲兵团。然后单独立为一个旅,只负责在一旁配合,不打头阵。而负责充当先锋者,却还是亲兵团的老班底。(注:唐制,一团三百人,一旅一百人,五十人一队。)

  在分散出一百多人去担任校尉,旅率和队正之后,张潜的亲兵团,如今只剩下了一百四十六个人。凭借这一百四十多人,他却准备强攻有五百突骑施武士驻守的孤石山城!消息传开之后,刚刚拿到军饷将士们,全都感觉难以置信。

  “张长史应该用的是激将法,明天作战的时候,他肯定还会要求大家一起上!”带着几分困惑,很多兵卒在心里偷偷嘀咕。“上就上吧,三千人打五百人,总么着也不会输。”

  “拿人钱财,与人卖命。同样是作战,总比一文钱都没有强!”也有人,看在钱的份上,决定即便张潜今天的话是在哄大伙继续跟着他走,明天作战之时,也多卖一些力气。不求能将孤石山一鼓而克,至少别让张少监太失望。

  然而,第二天发生的事情,却让他们全都大吃一惊。张潜居然不是在激将,也不是为了哄大伙继续跟着他。他在队伍抵达孤石山下之后,真的就带着一百四十多名亲兵,毅然杀向了山顶的堡寨。

  昨晚主动请缨的那一百多名弟兄,则在任齐的带领下,策马走在了第二梯队。除了任齐这个旅率之外,队伍之中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忐忑。

  一百四十个人,够攻城么?恐怕连城上的羽箭,都压制不住。而压制不住城上的羽箭,就无法竖起云梯,竖不起云梯,怎么才能翻越两丈二尺高的城墙?!

  “不对,他们没带云梯!”有人走在半路上,忽然发现一个事实,然后,惊呼出声。

  其余将士,也全都目瞪口呆。两眼直勾勾地望着张潜的背影,无法相信,主帅连这种简单的错误都会犯。

  然而,想要再回去打造云梯,却已经来不及。发现张潜只带着百余人,就从正面发起了进攻,守卫堡寨的突骑施撒昆叶逊,气得火冒三丈。果断带领三百属下,冲出了堡寨大门。(注:撒昆,官职,相当于将军。)

  山坡很平缓,最近也没落雪,特别适合骑兵居高临下。以三百骑兵居高临下向一百多名步卒发起冲击,叶逊有足够把握,在对方的大部队赶过来救援之前,将对手解决掉,然后扬长而去。

  只可惜,现实却跟他预想的,完全不一样。没等他冲到对手的一百步距离之内,对手的面前,已经竖起了整整齐齐的一道木墙。紧跟着,羽箭于木墙后腾空而起。

  “加速,加速,冲到十五步内向左侧转!”叶逊心中暗道一声不妙,果断举起包裹着双层皮甲右手臂,护住自己的面孔和脖颈。同时左手快速抖动缰绳,双脚用力磕打马镫。

  马镫上的马刺,在战马肚皮处扎出一串血珠。战马吃痛,悲鸣着继续加速,任由羽箭在自己身边嗖嗖而过。

  叶逊身后的突骑施武士,做出跟主帅一抹一样的动作,压榨出坐骑的极限速度,努力向木墙靠近。

  十五步,只要冲到距离木墙十五步内,他们就可以拉马策旋,利用驰射之术,杀死木墙后的对手。凭借高度,人数和速度三重优势,足以让他们在第一轮驰射没完成之前,就锁定胜局。

  有武士不幸中箭坠马,立刻后面冲上来的坐骑反复踩踏,转眼间变成了一团肉泥。然而,没中箭的武士,却是绝大多数。凭借娴熟的骑术,他们继续加速,加速,再加速。寒风从耳畔呼啸着吹过,却让马背上的人感觉不到半点儿寒冷。死亡近在咫尺,却也只让马背上的人感觉到兴奋!这一刻,他们每个人的内心当中,都充满了杀戮的渴望。

  八十五步的距离,战马只需要四个弹指就能冲过。而四个弹指,只够木墙后的唐军,发射一轮羽箭。从开战至今,突骑施撒昆叶逊的决策没有任何错误,并且反应也足够迅速果断。然而,就在他将马头向左拨偏,侧转身体举起骑弓的刹那,盾墙上,却忽然跳起了数条纤细的火龙。

  “唏嘘嘘嘘——”胯下坐骑本能地向前飞跃,带着他躲开了一条火龙,同时,也让他的羽箭彻底失去了准头。“畜生,你在干什么?!”叶逊气得破口大骂,一边努力控制坐骑,一边扭头观察自家弟兄的情况。随即,他的两眼瞪得滚圆,松开手,任凭坐骑带着自己逃之夭夭。

  除了他本人,依仗胯下的坐骑反应机敏,勉强逃过了一劫。冲在最前方的十几名突骑施武士,无一幸免,全都被半空中落下的火龙,连人带马一起点燃!陆续冲过来的战马害怕烈火,本能向左右两侧转身,却因为事发突然,相互之间缺乏协调,彼此撞成了一团。

  而更多的火龙,从木墙上飞出来,继续落向骑兵们的头顶。将所有靠近木墙二十步内的目标,无论是人,还是坐骑,全都烧成火炬!

  “停下,停下,撤回堡寨!”有大箭扯开嗓子高喊,却无法让队伍服从自己的命令。沿着山坡往下跑马,容易加速,惯性也大。然而,无论想拉住坐骑,还是想改变方向,却都需要更多的空间做缓冲。更何况,他身后的同伴,还在努力前压。

  更多的火龙从天而降,将更多的战马和武士,卷入死亡陷阱。

  没有人计算总计是多长时间,灾难开始之后,人和马的动作,就好像全都变得缓慢而笨拙。

  不停有人冲出火场,被烧得焦头烂额。

  不停地有人被同伴撞下坐骑,随即被马蹄踩成肉泥。

  不停地有人成功转身,避开了火焰,却被火焰后射过来的弩箭命中,绝望着张开双臂,缓缓从马背上坠落!

  “唏嘘嘘嘘——”几匹被点燃的战马,悲鸣着倒地,化作一道火墙。陆续有突骑施武士冲入火墙,变成新的“燃料”,但是,凭借动物怕火的本能,仍旧有许多幸运儿,被坐骑带着,逃脱了火焰陷阱。

  带着满脸的惊鸿和茫然,幸运儿们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应对。而下一个瞬间,几点流星从天而降,“轰!轰!轰!”闷雷翻滚,人和马的肢体,伴着泥土和碎石四下飞溅。

  “唏嘘嘘嘘——”

  “唏嘘嘘嘘——”

  ……

  刚刚遭受了一轮火焰惊吓的战马,又被雷声炸了个七荤八素,悲鸣着四下奔逃。将背上的主人,一个接一个甩下马鞍,摔得头破血流。

  侥幸没有被摔下坐骑的突骑施武士们,也惨白着脸,任由坐骑带着自己逃走。没勇气回头再看火墙后的唐军一眼,更没勇气去弄清楚,炸雷究竟是由何处而来。

  原始黑火药炸弹的杀伤范围只有三步左右,第一轮爆炸,杀死的骑兵连同战马都没超过五个。却成了压垮突骑施武士们的最后一根稻草。包括撒昆叶逊本人,都不愿在战场上再多停留一个弹指,任由坐骑带着,或者主动催促坐骑,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黑洞洞的堡寨大门,四敞大开,根本没人想起来去关闭。留在堡寨内的两百多名突骑施武士,愣愣地看着外面的战场,一个个面色惨白,两股战战,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夺城啊,愣着干什么?还真想白拿今天的赏金?!”看到时机已经成熟,亲兵旅率任齐按照张潜的布置,果断扯开嗓子,朝身边的弟兄们高喊。

  “夺城?”已经目瞪口呆的第二梯队将士们本能地回应,随即,就看到自家旅率一马当先冲了出去,绕过盾墙后的张长史、骆主簿和两位王参军,直奔堡寨大门。

  “夺城!”有人本能地大叫,随即热血上头,策动坐骑,紧随任齐身后。

  “夺城,夺城!”呐喊声,刹那间响彻天地。一百多名昨晚主动报名参战的大唐男儿,全都策动了战马,旋风般绕过了忙着整理火龙车和简易投石车的第一梯队,冲向山顶的堡寨。沿途遇到突骑施武士,无论对方是选择投降、逃命还是顽抗,全都挥刀砍成肉泥。

  堡寨内,终于有突骑施武士从惊慌失措中缓过神,咆哮着试图关闭大门。任齐策马直冲而入,手中长枪上下翻飞,将两名上前堵路的突骑施武士,刺死于门洞之内。

  更多的突骑施武士向他冲来,却被他单人独骑,就杀得手忙脚乱。后续跟过来的大唐男儿们,纷纷举起横刀闯入,转眼间,就将城门口的敌军,杀了个抱头鼠窜。

  当山坡上的火焰渐渐熄灭,孤石山上的土堡,也彻底换了主人。大唐的战旗,插在了土最高处,迎风招展。斜阳西坠,将天空和地面,染得一片殷红。

  “唏嘘嘘嘘——”飒露紫扬起前蹄,发出一声骄傲的咆哮。

  “唏嘘嘘嘘——”堡内堡外,数千匹骏马同时响应,伴着萧萧晚风,传遍整个旷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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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驭

一个战场上的小兵,偶然间以杂役的身份进入修道者的世界,不甘心生活的平凡,不甘于生命的无法掌控,任他荆棘重重,我自驭风乘龙,剑啸天下!

从天才开始无敌于斗破

假如萧炎最初没有失去斗气。假如药老在魂戒中因重伤最终身死道消。假如萧炎因缘际会加入了魂殿。假如蝴蝶煽动了翅膀,命运脱离了原有轨道,齿轮会如何转动?“来者何人?”“魂殿,萧炎!”

武侠世界穿穿穿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想体会不一样的金庸武侠世界,就来看看这本独特视角的众侠人生吧! 你可曾想到风清扬年轻时也曾经激情过!分别时为何她的双眸一样噙着泪珠,为何她一样会让我珍重? 那张完美无瑕的脸,那曾经撒下我无数次激情的娇躯,为何到此时我还是不曾忘怀?

隋末

陈克复是南陈皇太子深的唯一儿子,可是他出生的当日,南陈被隋朝大军灭亡。   被太子托付给大臣带着隐居在外的陈克复,自小向往着成为一名英雄好汉,在他二十二岁时,他偷偷的带着自己的几个家丁参加了隋第三次征高丽战争。   在陈克复的第一次处女战中,他在百万军中,以一身拉风的白马白袍形像,引得了皇帝的注意,实现了成为英雄好汉的梦想,却也在漫天的雷电交加中,被一位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青年灵魂穿越附身。   长槊...

独步

东越神洲,南黎蛮洲,西秦太洲,北斗灵洲……   天下以势力为单位,群分天下,分天地玄黄四个等级……   步铮本是一个不入流势力的山村小土鳖,在山里捡到两个绝世无双的老婆,小土鳖要开始搅乱整个天下了……   【特别说明:小土鳖也是绝世无双的!】

神经天下

整个大陆都不明白,为什么董阳要主动与那些根本不曾威胁他的强大力量为敌?   所有知道真相的人都排着队去挠墙了……   由此可见,许多伟大英雄的崛起往往都源于,他们还是普通人时一个不为人知的荒唐念头!

绝美冥妻

我是山村人,从小爸妈就不让我去后山,后来我没忍住去了。然后我才知道,那是村里女人洗澡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