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行动的,是卢象昇,他行动的具体方式,是开会。

  开会内容,自然是布置作战计划,研究作战策略,讨论作战方案。

  相对而言,高迎祥的行动要简单得多,只有两个字——开打。

  从心底里,卢象昇是瞧不上高迎祥的。毕竟是草寇,没读过书,没考过试,没有文化,再怎么闹腾,也就是个草寇,所以对于高迎祥的动向,卢象昇是很有把握的:要么到河南开荒,要么去山西刨土,或者去湖广钻山沟,还有什么出息?

  为此,他作了充分的准备,还找到了洪承畴,表示一旦高迎祥跑到西北五省,自己马上跑过去一起打。

  然而,高迎祥的举动,却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

  闯王同志之所以叫闯王,就是因为敢闯,所以这一次,他决定攻击一个卢象昇绝对想不到的地方——南京。

  当然,在刚开始的时候,这个举动并不明显,他会合张献忠,从河南出发,先打庐州,打了几天,撤走。

  接下来,他开始攻击和州,攻陷。

  攻陷和州后,他开始攻击江浦,江浦距离南京,只有几十公里。

  如果你有印象的话,就会发现,两百多年前,曾经有人以几乎完全相同的路线,发起了攻击,并最终取得天下——朱元璋。

  高迎祥同志估计是读过朱重八创业史的,所以连进攻路线,都几乎一模一样,可惜他不知道,真正的成功者,是无法复制的。

  朝廷大为震惊,南京兵部尚书立即调集重兵,对高迎祥发动反攻击,经过几天激战,高迎祥退出江浦。

  退是退了,偏偏没走。

  他集结几十万人,开始攻打滁州。

  至此可以断定,他应该读过朱重八的传记,因为几百年前,朱元璋就是从和州出发,攻占滁州,然后从滁州出发,攻下了南京。

  滁州只是个地级市,人不多,兵也不多,而攻击者,包括李自成、张献忠等十几位头领,三十万人,战斗力最强、最能打的民军,大致都来了。

  所有的头领,所有的士兵,都由高迎祥指挥。

  高闯王终于爬上了人生山峰的顶点。

  他决定,进攻滁州,继续向前迈步。

  山峰的顶点,再迈一步,就是悬崖。

  【惨败】

  但至少在当时,形势非常乐观,滁州城内的兵力还不到万人,几十万人围着打,无论如何,是没问题的。

  几天后,他得知卢象昇率领援军赶到了。

  但他依然不憷,因为卢象昇的援兵,也只有两万多人。此前虽说吃过卢阎王的亏,但现在手上有三十万人,平均十五个人打一个,就算用脚算,也能算明白了。

  卢象昇率领总兵祖宽、游击罗岱,向滁州城外的高迎祥发动了进攻。

  双方会战的地点,是城东五里桥。

  在讲述这场战役之前,有必要介绍一下滁州的地形,在滁州城东,有一条很宽的河流,水流十分汹涌。

  我再重复一遍,河流很宽,水流很汹涌。

  这场会战的序幕,是由祖宽开始的,关宁铁骑担任先锋,冲入敌阵,发动了进攻。

  战斗早上开始,下午结束。

  下午结束的时候,那条很宽、水流很汹涌的河流,已经断流了,断流的原因,史料说法如下——积尸填沟委堑,滁水为不流。

  通俗点儿的说法,就是尸体填满了河道,水流不动。

  尸体大部分的来源,是高迎祥的部下,在经历近七年的光辉创业后,他终于等来了自己最惨痛的溃败。

  关宁铁骑实在太猛,面对城东两万民军,如入无人之境,乱砍乱杀。

  高迎祥很聪明,他立即反应过来,调集手下主力骑兵,准备发动反击,毕竟有三十万人,只要集结反攻,必定反败为胜。

  《红楼梦》里的同志们曾告诉我们这样一句话:大有大的难处。

  高迎祥的缺点,就是他的优点——人太多。

  人多,嘴杂,外加刚打败仗,通信不畅,也没有高音喇叭喊话,乱军之中,谁也摸不清怎么回事,所以高闯王折腾了半天,也没能集中自己的部队。

  但高闯王还是很灵活的,眼看兵败如山倒,撒腿就往外跑,他相信,自己很快就能脱离困境。

  这是很正确的,因为根据以往经验,官军都是拿工资的,而拿工资的人,有一个最大的特点——拿多少钱,干多少事。无论是洪承畴,还是左良玉,只要把闹事的赶出自己的管辖范围就算数了,没人较真儿。所谓跟踪追击这类活动,应该属于加班行为,但朝廷历来没有发加班费的习惯,所以向来是不怎么追的,追个几里,意思到了,也就撤了。

  但是这一次,情况发生了变化。

  我说过,卢象昇是一个好人,一个负责任的官员。这一点反映在战斗上,就是认死理,凡事都往死了办。

  按照这个处事原则,他追了很远——五十里。

  之前我还说过,卢象昇的外号,是卢阎王,虽然长得很白,但手很黑,无论是民军,还是民军家属,只要被他追上,统统都格杀勿论。五十里之内,民军尸横遍野,保守估计,高迎祥的损失,大致在五万人以上。

  追到五十里外,停住了。

  不追,不是因为不想追,也不是不能追,而是不必追。

  摆脱了追击的高迎祥很高兴,现在的局势并不算坏,三年前,他被打得只剩下几千人,逃到湖广郧阳,避避风头,二十天后出山,又是一条好汉,何况手上有几十万人乎?

  但安徽终究是待不下去了,他转变方向,向寿山进发,准备在那里渡过黄河,去河南打工。

  黄河岸边,他就遇到了明军总兵刘泽清。

  刘泽清用大刀告诉他,此路不通。

  刘泽清并非猛人,并非大人物,也没多少兵,但是,他有渡口。

  他就堵在河对岸,封锁渡口,烧毁船只,高迎祥只能看看,掉头回了安徽。

  无所谓,到哪儿都是混。

  但在回头的路上,他又遇见了祖大乐。

  祖大乐也是辽东系的著名将领,遇上了自然没话说,又是一顿打,高迎祥再次夜奔。

  好不容易奔到开封,又遇见了陈永福。

  陈永福是个当时没名,后来有名的人。五年后,他坚守城池,把一个人变成了独眼龙——独眼李自成。

  这种人,自然不白给,在著名地点朱仙镇(岳飞打金兀术的地方)跟高迎祥干了一仗,大败了高迎祥。

  高迎祥终于发现,事情不大对劲儿了,自己似乎掉进了圈套。

  他的感觉,是非常正确的。

  得知高迎祥攻击滁州时,卢象昇曾极为惊慌,但惊慌之后,他萌生了一个计划——彻底消灭高迎祥的计划。

  高迎祥的想法,是非常高明的,学习朱重八同志,突袭南直隶,威胁南京。但遗憾的是,他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他没有在这里混过。

  没有混过的意思,就是人头不熟,地方不熟,什么都不熟,所以这个计划的关键在于,绝不能让高迎祥离开,把他困在此地,就必死无疑。

  刘泽清挡住了他的去路,祖大乐把他赶到了开封,陈永福又把他赶走,但这一切,只是序幕,最终的目的地,叫做七顶山。

  七顶山,位于河南南阳附近,被祖大乐与陈永福击败后,高迎祥逃到了这里,就在这里,他看到了一个等候已久的熟人——卢象昇。

  当然,除了卢象昇外,还有其余一干人等,比如祖大乐、祖宽、陈永福等。

  此时的高迎祥,手下还有近十万人,就兵力而言,大致是卢象昇的两倍,更关键的是,他的主力重甲骑兵,依然还有三万多人。

  然而,战争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号称“第一强寇”的高迎祥,竟然毫无还手之力,主力基本被全歼,仅带着上千号人夺路而逃。

  这是一个比较难以理解的事,最好的答案,似乎还是四个字——气数已尽。

  十几万士兵、下属被打得干干净净,兵器、家当丢得一干二净,高迎祥同志这么多年,折腾一圈,从穷光蛋又变成了穷光蛋,基本算是白奋斗了。应该说,他很倒霉。

  但我个人认为,有个人比他更倒霉——李自成。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比变成光杆司令更倒霉呢?

  有的,比如,变成光棍司令。

  李自成的麻烦在于,他的老婆给他戴了绿帽子。

  这位给李自成送帽子的老婆,叫邢氏,虽然不能肯定李自成有多少老婆,但这个老婆,是比较牛的。

  按史料的说法,这位老婆基本不算家庭妇女,估计也不是抢来的,相当之强悍,打仗杀人毫不含糊。更难得的是,她还很有智谋,帮李自成管账,据说私房钱都管。

  在管账的时候,她见到了高杰。

  高杰,米脂人,李自成的老乡,据说打小时候就认识。后来李自成造反,他毫不犹豫,搭伙一起干,从崇祯二年开始,同生共死,是不折不扣的铁哥们。

  铁哥们,也是会生锈的。

  李自成第一次怀疑高杰,是因为一件偶然的事。

  崇祯七年(1634)八月,时任五省总督陈奇瑜,派出参将贺人龙进攻李自成。

  贺人龙是个相当猛的人,此人战斗力极强,且杀人如麻,每次上战场,都要带头冲锋,被称为贺疯子。

  贺疯子气势汹汹地到了地方,看到了李自成,打了一仗,非但没打赢,还被人给围住了,且一围就是两个月。

  但李自成并不想杀掉贺人龙,因为贺人龙是他的老乡,而且他正在锻炼队伍阶段,需要人才,就写了封信,让高杰送过去,希望贺人龙投降。

  这个想法是比较幼稚的。贺人龙同志说到底是吃皇粮的,有稳定的工作,要他跟着李自成同志四处乱跑,基本等于胡扯,所以信送过去后,毫无回音,说拿去擦屁股也有可能。

  按说这事跟高杰没关系,贺人龙投不投降,是他自己的事,可是意外发生了。

  去送信的使者,从贺人龙那里回来后,没有直接去找李自成,而是找了高杰。

  这算是个事吗?

  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事,说是事,就是事,说不是,就不是。

  而李自成明显是个喜欢把简单的问题搞复杂的人,加上贺人龙同志守城很厉害,他打了两个月,连根毛都没拔下来,所以他开始怀疑,贺人龙和高杰,有不同寻常的关系,就把高杰撤了回来。

  无论是铁哥们,还是钛哥们,在利益面前,都是一脚蹬。

  对李自成同志的行为,高杰相当不爽,但这事说到底,还是高杰的责任。

  因为他回来之后,就跟邢氏勾搭上了。

  到底是谁勾搭谁,什么时候勾搭上的,基本算是无从考证。但史料上说,是因为高杰长得很帅,而邢氏是管账的,高杰经常跑去报销,加上邢氏的立场又不太坚定,一来二去,就勾搭上了。

  关于这件事情的严重性,高杰同志是有体会的,在回顾了和李自成十几年的交情、几年的战斗友谊,以及偷人老婆的内疚后,他决定,投奔官军。

  当然,他是比较够意思的,临走时,把邢氏也带走了。

  对李自成而言,这是一个极为沉重的打击,老婆跑了,除面子问题外,更为严重的是,他的很多秘密,老婆都知道(估计包括私房钱的位置)。

  除了老婆损失外,还有人才损失。

  在当时李自成的部下里,最能打仗的,就是高杰,此人极具天赋,投奔了官军后,就一直打,打到老主顾李自成都歇菜了,他还在继续战斗。

  高杰投降的对象,是洪承畴。洪总督突然接到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自然高兴异常,立刻派兵出击,连续击败李自成,斩杀万人。

  总而言之,对各位头领而言,崇祯九年(1636)算是个流年,老婆跑了,手下跑了,跑来跑去,就剩下自己了。

  对高迎祥而言,更是如此。

  老婆跑了,再找一个就是,十几万大军都跑光了,就只能钻山沟了。

  所以高闯王毅然决定,跑进郧阳山区。

  两年前,就是在那里,被打得只剩半条命的高迎祥捡了条命,东山再起。

  卢象昇闻讯,立刻找到祖宽和祖大乐,吩咐他们,立即率军出发,追击高迎祥。

  祖宽回答:不干。

  卢象昇无语。

  之所以无语,因为他们从来就没干过。

  【关宁铁骑】

  很久以前,我以为所谓战争,大都是你死我活,上了战场,管你七大姑八大姨,都往死里打,特别是明末,但凡开打,就当不共戴天,不共戴地,不共戴地球,打死了算。

  后研读历史多年,方才知道,以上皆为忽悠是也。

  按史料的说法,当时的作战场景大致如下:

  比如一支官军跟民军相遇,先不动手,先喊话;喊来喊去,就开始聊天;聊得差不多,民军就开始丢东西,比如牲口、粮食等,然后就退;等退得差不多了,官军就上前捡东西;捡得差不多,就回家睡觉,然后打个报告给朝廷,说歼敌多少多少,请求赏赐云云。

  应该肯定的是,在当时,有这种行为的官军占绝大多数,认认真真打仗的只占极少数,所谓“抛生口,弃辎重,即纵之去”。

  这种现象也好理解。因为当时闹事的,大都是西北一带人,而当兵的,也大都是关中人,双方语言相通,说起来都是老乡,反正给政府干活,政府也不发工资(欠饷),即使发了工资,也没必要玩命。这么打仗,非但能领工资,还能捞点儿外快,最后回去了还能领赏,非常有利于创收。在史料中,这种战斗方式有个专用名词:打活仗。

  因为活仗好打,且经济效益丰富,所以大家都喜欢打,打来打去,敌人越打越多,局势越来越恶化,直到关宁铁骑的到来。

  其实关宁铁骑的人数没多少,我算了一下,入关作战的加起来,也就五千来人。卢象昇、洪承畴手下最能打的,基本就是这些人,最厉害的几位头领,都是被他们打下去的。

  之所以能打,有两个原因。首先,这帮人在辽东作战,战斗经验丰富,而且装备很好,每人均配有三眼火铳,且擅长使用突袭战术,冲入敌阵,势不可当。

  而第二个原因,相当地搞笑,却又相当的真实。

  我说过,每次打仗时,民军都要喊话。所谓喊话,无非就是谈条件,我给你多少钱,你就放我走,谈妥了就撤,谈不妥再打。

  但每次遇到关宁铁骑,喊话都是没用的,经常是话没喊完,就冲过来了,完全不受收买,忠于职守。

  我此前曾以为,如此尽忠职守,是因为他们很有职业道德。后来看的书多了才明白。这是个误会,套用史料上的话,是“边军无通言语,逢贼即杀”,意思是,辽东军听不懂西北方言,喊话也听不懂,所以见了就砍。

  所以我一直认为,多学点儿语言,是用得着的。

  高迎祥就是吃了语言的亏,估计是屡次喊话没成,也没机会表达自己的诚意,所以被人穷追猛打了几个月,也没接上头。

  在众多的民军中,高迎祥的部队,算是战斗力最强的,手下骑兵,每人两匹马,身穿重甲,也算是山寨版的关宁铁骑。虽说战斗力还是差点儿,但山寨版有山寨版的优势,比如……钻山沟。

  高迎祥钻了郧阳山区,祖宽是不钻的,因为他的部队大部分都是骑兵,且待遇优厚、工资高,要让他们爬山实在太过困难,卢象昇协调了一个多月,也没办法。

  照这个搞法,估计过几个月,闯王同志带着山寨版铁骑出来闹腾,也就是个时间问题。

  在这最为危急的时刻,更危急的事情发生了。

  崇祯九年(1636)四月,当卢象昇同志正在费尽口水劝人进山时,辽东的皇太极作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建国。

  皇太极建都于沈阳,定国号为清,定年号为崇德。

  这一举动表明,皇太极同志正式单飞,另立分店,准备单干。

  通常来讲,新店开张,隔壁左右都要送点儿花圈、花篮之类的贺礼,很明显,明朝没有这个打算,也没这个预算。

  不要紧,不送,就自己去抢。

  崇祯九年(1636)六月,清军发起进攻。

  这次进攻的规模很大,人数有十万人,统兵将领是当时清军第一猛将阿济格,此人擅长骑兵突击,非常勇猛。

  难得的是,他不但勇猛,脑子也很好用,关宁防线他是不去碰的,此次进关,他选择的路线,是喜峰口。

  此后的战斗没有悬念,明朝的主力部队,要么在关宁防线,要么在关内,所以阿济格的抢掠之旅相当顺利,连续突破明军防线,只用了半个月,就打到了顺义(今北京市顺义区)。

  我认为,阿济格是个很能吃苦的人,具体表现为不怕跑路,不怕麻烦。到了北京城下,没敢进去,就开始围着北京跑圈,从顺义跑到了怀柔(今北京怀柔区),又从怀柔跑到了密云(今北京密云区),据说还去了趟西山(今北京西山),圆满完成了画圈任务。

  当然,他也没白跑,据统计,此次率军入侵,共攻克城池十二座,抢掠人口数十万,金银不计其数。

  鉴于明朝主力无法赶到,只能坚壁清野,所以阿济格在北京待了很长时间。而且,他还是个很有点儿幽默感的人,据说他抢完走人时,还立了块牌子,上写四个字——各官免送!

  我始终认为,王朝也好,帝国也罢,说穿了,就是个银行,这边收钱,那边付钱,总而言之,拆东墙,补西墙。

  不补不行。几百年里,跑来拆墙的人实在太多,国家治不好,老百姓闹事;国防搞不好,强盗来闹事,折腾了这边,再去折腾那边,边拆边补,边补边拆。

  但国家也好,银行也罢,都怕一件事——银行术语叫做挤兑;政治术语叫内忧外患;街头大妈术语叫东墙西墙一起拆。

  明朝大致就是这么个状况。客观地看,如果只有李自成、张献忠闹事,是能搞定的;如果只有清军入侵,也是能搞定的,偏偏这两边都闹,就搞不定了。

  于是一个月后,卢象昇得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他被调离前线,等待他的新岗位,是宣大总督。

  对于这个任命,无数后人为之捶腿、顿足、吐唾沫,说什么眼看内患即将消停,卢象昇却走了,以至于局势失去控制,崇祯昏庸,等等。

  在我看来,这个任命,无非是挖了东墙的砖,往西墙上补,不补不行,如此而已。

  卢象昇走了,两年后,他将在新的岗位上,完成人生最壮烈的一幕。

  【接班】

  听说卢象昇离开的消息后,高迎祥非常高兴,因为他很清楚,像卢阎王这样的猛人,不是量产货,他擦亮眼睛,等待着下一个对手的出现。

  他等来的接班人,叫做王家桢。

  王家桢,直隶人,时任兵部右侍郎,此人口才极佳,善谈兵法,出谋划策,滔滔不绝。

  行了,直说吧,这是个废柴。

  他之所以被派来干这活,实在是因为嘴太贱,太喜欢谈兵法,太引人注目,最终得到了这份光荣的工作。

  但王总理对自己的实力还是很明白的,刚到不久就上疏皇帝,说自己身体比较弱,当五省总理太过勉为其难,干巡抚就成。

  崇祯还是很体贴的,让他改行当了河南巡抚。

  但王巡抚刚上任没几天,就遇上了一件千载难逢的倒霉事。

  这件倒霉事,叫做兵变。兵变并不少见,之所以说是千载难逢,是因为参与兵变的,是王巡抚的家丁。

  连家丁都兵变,实在难能可贵,连崇祯同志都哭笑不得,直接把他赶回家卖红薯。

  有这样的好同志来当总督,高迎祥的好日子就此开张。没过多久,他就出了山区,先到河南,拉起了几万人的队伍,连战连胜。此后又转战陕西,气势逼人,洪承畴拿他都没办法。

  四大猛人里,曹文诏死了,洪承畴没辙,左良玉固守,高迎祥最怕的卢象昇,又去了辽东,现在,高闯王可谓天下无敌。

  然后,第五位猛人出场了。

  在这人出场前,高先生跟四大猛人打了近七年,越打越多,越打越风光,从几千打到几万、几十万,基本是没治了。当时朝廷上下一致认为,隔几天跟他打一仗,能让他消停会儿,就不错了。至于消灭他,大致是个梦想。

  在这人出场后,梦想变成了现实。

  他没有用七年,连七个月都没用。事实上,直到崇祯九年(1636)三月,他才出山,只用了四个月,就搞定了高迎祥。

  在历代史料里,每到某王朝即将歇业的时候,经常看到这样一句话,××死而×亡矣。

  前面的××,一般是指某猛人的名字,后面的×,是朝代的名字,这句话的意思是,某猛人,是某王朝最后的希望,某猛人死了,某王朝也就消停了。

  在明代完型填空里,这句话全文如下:

  传庭死,而明亡矣。

  传庭者,孙传庭也。

  【孙传庭】

  孙传庭是个相当奇怪的人,因为在杀死高迎祥之前,他从未带过兵、从未打过仗,过去的三十多年里,他主要的工作,是人事干部。

  孙传庭,字伯雅,山西代州(今山西代县)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在崇祯九年(1636)之前,历任永城、商丘知县,吏部主事。

  其实他的运气不错。我查了查,万历四十七年的进士,到天启初年,竟然就当上了吏部郎中,人事部正厅级干部,专管表彰奖励。

  六部之中,吏部最大。而按照惯例,吏部尚书,一般都是从吏部郎中里挑选的,孙传庭万历二十一年(1593)出生,照这个算法,他当郎中的时候还不到三十岁,年轻就是资本,照这个状态,就算从此不干,光是熬,都能熬到尚书。

  然而没过两年,孙传庭退休了,提前三十年退休。

  他丢弃了所有的前途和官位,毅然回到了家乡,因为他看不顺眼一个人——魏忠贤。

  看魏忠贤不顺眼的人很多,而愿意辞官的,不多。

  崇祯元年,魏忠贤被办挺了,无论在朝还是在野,包括当年给魏大人鞠躬、提鞋的人,都跳出来对准尸体踩几脚、骂几句,图个前程。

  但孙传庭依然毫无动静,没有人来找他,他也不去找人,只是平静地在老家待着,生活十分平静。

  八年后,他打破了平静,主动前往京城,请求复职。

  出发之前,他说出了自己复出的动机:

  “待天下平定之日,即当返乡归隐。”

  朝廷很够意思,这人没打招呼就跑了,也没点儿组织原则,十年之后又跑回来,依然让他官复原职。考虑到他原先老干人事工作,就让他回了吏部,接着搞人事考核。

  对他而言,这份工作的意思,大致就是混吃等死,但他没有提出异议,平静地接受,然后,平静地等待。

  一年后,机会出现了,在陕西。

  当时的陕西巡抚,是个非常仁义的人,具体表现为每次在城墙上观战,都不睁眼。据他自己说,是不忍心看,但大多数人认为,他是不敢。这号人在和平时期,估计还能混混,这年头,就只能下岗。

  巡抚这个职务,是个肥缺,平时想上任是要走后门的。但陕西巡抚,算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混饭吃的,没准儿哪天就被张某某、高某某剁了,躲都没处躲。孙传庭就此光荣上任,因为主动申请的人,只有他一个。

  孙传庭出发之前,皇帝召见了他。

  对于孙巡抚的勇敢,崇祯非常欣赏,于是给了孙传庭六万两白银,作为军费。

  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按崇祯的说法,国家比较困难,经费比较紧张,也就这么多了,你揣着走吧,省着点儿用。

  当年杨鹤拿了崇祯十万两私房钱,招抚民军,也就用了几个月,孙传庭拿着六万两,也就打个水漂。

  但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自古以来,要人办事,就得给钱,如果没钱,也行,给政策。

  孙传庭很干脆,他不要钱,只要政策,自己筹饷,自己干活,朝廷别管。反正干好了是你的,干不好我也跑不掉。

  就这样,孙传庭拿着六万两白银,来到了陕西。

  当时陕西本地的军队,战斗力很差。按照当时的物价,六万两白银,大致只够一万人半年的军饷。最能打的将领,如曹变蛟(曹文诏的侄子)、左光先、祖宽,要么在洪承畴手下,要么跟着卢象昇。总之,孙传庭算是个三无人员,无钱、无兵、无将。

  但凡这种情况,若想咸鱼翻身,大都要经过卧薪尝胆、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奋发图强等过程,至少也得个两三年,才闪亮登场,大破敌军。

  孙传庭上任的准确时间,是崇祯九年(1636)三月,他全歼高迎祥的时间,是崇祯九年(1636)七月。

  从开始到结束,从一无所有到所向披靡,我说过,四个月。

  他到底是怎么完成的,到今天,也没人想明白。

关于本章节

《明朝那些事儿》是当年明月精心创作的其他小说, 千千书屋提供明朝那些事儿最新章节全文免费阅读TXT下载在线听书等服务。 本章节第十六章 孙传庭由千千书屋网友上传分享,供书友们免费在线阅读

快速导航: 最新章节 | 全部章节 | 书籍详情 | 作者作品 | 同类推荐

如果您喜欢《明朝那些事儿》,请将本书加入书架,方便下次继续阅读。 千千书屋会第一时间更新明朝那些事儿最新章节, 同时也欢迎您将本书分享给更多喜欢其他小说的书友。

热门搜索: 明朝那些事儿、明朝那些事儿最新章节、明朝那些事儿第十六章 孙传庭、 明朝那些事儿免费阅读、明朝那些事儿全文阅读、明朝那些事儿TXT下载、 明朝那些事儿在线听书、当年明月、当年明月作品、 其他小说、其他小说排行榜、其他小说推荐、 免费小说、在线阅读、小说阅读网

0

其他小说推荐

更多其他小说 »
其他小说推荐列表

末日之城

当末日席卷而至,活尸如潮水般涌来,整个世界一夜之间沦为人间地狱!在这里,如果没有必死的决心,就没有活下去的可能!这是属于全世界的末日,更是属于你我的末日!所以我恨这里,因为这里是地狱!但我也爱这里,因为这里是天堂……

妾室谋略

这是一篇家斗的文文,女主是个穿越人,嫁到一个繁复的大家庭中,作为一个卑微的小妾,她步步如行薄冰,以她冷静聪慧的睿智,慢慢的在这个家庭里逐渐的脱颖而出。   但是她绝对坚持一夫一妻制。   柳太君的话,在永平公府那就是圣旨   半年之内她要是怀不上孩子   那么便将她扫地出门   多少双眼睛等着看她的笑话   可是越是这样   她就越是不如她们的意 ...

台湾娱乐1971

林清霞:我们很早就认识啦,高中的学校有在一条街上!   邓丽筠:梓钧是我见过最有音乐天赋的人。   古龙:小王酒量不错。   琼瑶:我很喜欢他小说中的爱情。   倪匡:我以为自己一小时写4500字已经很快了,直到认识了王梓钧……   赵雅之:很感谢他把我带进演艺圈。   ……   看了好多写香港的、写好莱坞的、写韩国的重生小说,我来试试写一下台湾吧。

特种军医

萧凛,一个大学校医院的小医生,却有着不为人知真实身份——华夏龙魂特种部队的军医。   自认为很低调的态度,伴随他的却是高调的人生。   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夜情,原本以为再也不会相见,却发现原来是自己的同事;无意中得罪的暴龙女交警,摇身一变却变成了特警;自己印象中一直很天真可爱的小妹妹,却当起了小飞妹……这一切的一切,将给萧凛带来怎样多姿的生活。

剑控天下

他因一株长在心脏上的涅槃花,偏引起激烈争夺。   他乃百年前的剑圣重生,是否会带来不一样的结果?   他有着颗强者的心,有着狠辣的手段,更比狐狸还要狡猾。   当二人合二为一时,又将掀起怎样的风波?   一剑东来,九霄变天……

塞壬之刃

时隔五年,我终于回到了故乡柳城。爸妈问我这么久是去忙啥了,我没好意思告诉他们自己忙着跟魔物娘贴贴,还落网了。

凰权

皇权更替,如浪淘沙。   此处有倍受倾轧却雄心深潜的他。   彼处有身世成谜却暗藏祸心的她。   夺了谁的国,成了谁的家?

东方云梦谭

梁山泊,如梦似幻的神秘天上仙岛,少年与少女的故乡,多年来吸引着无数英雄盗匪一心前往。   孙武,十四岁的热血少年,他有一双铁拳、一个小冤家,在万里长风中扬帆追寻未来。   黄泉殇,十二岁的小小天使,她有一堆法宝、一个好朋友,在阴森冷月下试图埋葬过去。   追寻梦想的诗篇,歌声中的低语,在时空与时空的缝隙中回荡。   楼兰驼铃轻响,大漠铁血飞砂;东海碧波徜徉,江南八月桂花;战乱纷陈,朝代更替,东之少...

星照不宣

严冰说:我长得最帅   李大伟鄙视:长得帅有什么用,不如我会踢球   陈永旭星星眼:我真希望长得又帅又会踢球   叶苹咆哮:是不是都为了泡妞,我灭了你们啊   叶凡说:都给我滚,我才是主角   周云说:就是你,我一出场你就欺负我   乌鸦说:我一出场你就忽悠我   白牙说:你们算什么,我一出场他就灭我   蝴蝶说:吵什么,再吵统统星杀掉   魏南泪奔过:凭什么,跑龙套的就不是人啊

我们的电影时代

影帝无所畏惧,   只怕女儿哭泣!   【粉丝:如果他把电影里的配乐全都写出来,一定是歌坛大家!】   【阿甘:对不起,我是演员。】

武侠世界,红尘剑仙

从射雕到倚天,从笑傲至大唐……陆沉身怀一道“诛仙剑意”,穿越到一个科技与超能并存,妖魔与古神同在的世界,却需要修成大量剑术,才能逐层解锁“诛仙剑意”,习得诛仙之剑。可这个世界虽然高能,偏偏没有超凡武道,无处可学超凡剑术。好在他还可穿越到各种武侠世界。射雕、倚天、笑傲、天龙、大唐……桃花岛剑法、古墓派剑法、越女剑、武当剑法、昆仑剑法、五岳剑法、独孤九剑……当陆沉游历诸天,修习剑术,积攒解锁“诛仙剑意”资粮时,却蓦然惊觉,他好像还可以将诸界红颜,带回那高能世界?……世家豪门、异术超能,巨舰飞机、枪炮战车,妖邪魔怪、上古之神……我只问:能敌我一剑否?我名陆沉,一剑,陆沉。……【已有万均完本《在下欧阳锋》,精品完本《美漫世界大魔头》,养书的朋友们可以看看】

竹马青梅

这是一个过程有笑有泪、结局有花有果的故事。   一个人能否同时爱上两个人?一个人该怎样去爱着两个人?   当爱情面临道德的防线,当爱情误入伦理的雷池,当爱情遭遇死神的捉弄,当爱情受到两难的挑战,我们又该何去何从? 序   曾经有人问我:你对你文学创作生涯中的哪部作品最满意?   我的回答是:我的文学创作生涯还没开始。   到目前为止,我只是在讲故事。   既然是讲故事,那么重点是“故事”,特点...

美漫位面交易器

一朝梦醒,乔西便从21世纪穿越到了1943年的芝加哥,变成了一个混迹街头的贫民少年。二战?对于还没成年的前夕来说,太过遥远了。身为孤儿的他,能够在这个年代怎么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好在他有位面交易系统,在这个时代,做个时空倒爷,想来也能过得滋润。然而几个月后,生活刚刚改善了一些的乔西看着面前战争募捐义演舞台上和一群妹子一起载歌载舞的美国队长,沉默了。完了,芭比Q了。这里居然是漫威!

我的美女公爵老婆

第一卷 深渊秘密   第一章 小小萝莉

随母改嫁旺新家,重生嫡女嘎嘎乱杀

【重生+姐妹换府对照组+飒爽女主+虐渣复仇】 上辈子,爹娘和离,陆未吟不敢争取跟随母亲,留在落魄将军府,爹不疼兄不爱。 边疆起战事,她随军出征,九死一生挣下赫赫军功,结果军功成了父亲的,嘉奖是全家的。 她只得到一支嵌入颈椎的断头针,废掉武功的羸弱身躯,以及顶着徒有虚名的郡主头衔嫁给心有所属的太子,落得被夫君一箭穿心的悲惨结局。 再次睁眼,她听到妹妹说: ““母亲贪图富贵,抛夫弃子,我才不要跟着她。我是爹爹的女儿,除了爹爹身边,我哪儿都不去!” 是了,妹妹也重生了。 可惜她只知道将军府即将崛起,却不知将军府为何崛起。 没有她陆未吟!将军府何人能战? 既然妹妹要跟着父亲,那她也不客气了。 随母改嫁到侯府,在家当团宠,在外扬威名! 这一世,她不仅要改变自己的命运,还要改变成千上万人的命运。 当妹妹还在绞尽脑汁想嫁给太子时,她已经提枪上马奔赴疆场。 身后,更有那邪魅矜贵的皇子一路保驾护航。 少女立于马背,身披霞光。 “太子无德,轻贱百姓,殿下可有兴趣取而代之,共谋大业?”

地狱代言人

因为一次珠宝劫案,秦阳重生为二世祖,并阴差阳错的成为地狱宿主,收集游离在世界各地的灵魂,无所不能的在斯文与禽兽的定义中徘徊,左拥右抱,纵意花丛。

卡师指南

虚空的注视下,万中无一的人类点燃火种。林宵从混沌中醒来,携带卡师指南,目睹这个世界:巨龙在白日创世,诸神在黄昏长眠,人类在黑夜抗争。通天高塔,寡头垄断,机械飞艇,虚拟世界,光轮摩托,卡片具现……火种生生不熄,太阳照常升起,这是一段关于“卡师”的传奇。【已有完本万均小说。】

东京道士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吕洞宾弟子重生,成为日本东京都一名十六岁的普通高中生。   为求长生,隐身于芸芸众生之中,再度体验人间百态、滚滚红尘。   数百年稳固的道心,究竟能否在现代大都市的灯红酒绿中不改初衷。   亿万钱财可弃,美人之恩难舍。   总之,这只是一个转世老鬼,在末法时代的现代大都市当中,平凡悠闲的日常。

剃头匠

天涯头条热帖:我是民间剃头匠人,说说这行里不为人知的禁忌与手段   几乎很少有人知道剃头这行里的门道,也很少有人知道剃头匠自古以来便是有专门官职的,一曰“礼官”。一曰“髡(kun)刑官”。   前者主责帝王公爵的发型仪表,后者则是断发为刑的刽子手。   剃头削发有很多门道规矩,此行中的高手甚至能看面断脉,知人疾病生死。这点与寻阴阳定龙脉的地师何其相似?   世间万物皆有其脉,山有山脉、水有水脉、地...

无限之主角天敌

当主角站在魔王的尸体上畅想美好的未来时,却没有发现魔王的财宝早就被某人清洗一空了。   当主角还在为美女的倾城一笑心动时,美女的心里却已经装满了某人的身影。   ……郁闷到吐血的主角悲惨的高呼:“有他在,我就不是主角!他简直是我的天敌!” 【初入,沉默的学院】

石破天穿越令狐冲

刚刚和张三李四结拜的石破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华山派的大弟子令狐冲。于是……【场景一】石破天:“师父,为什么气宗的师祖们会和剑宗的师祖们打起来?他们不是师兄弟吗”岳不群:“唉,我本来是不想说的……”石破天:“哦,那算了。”岳不群:“……”【场景二】岳不群:”徒儿啊,你今天有没有空指点为师几招?“石破天:“师父,这一套剑法很简单,刺出去敌人就死了!”岳不群:“……”【场景三】岳不群:“徒儿,你刚刚使那一招是有凤来仪?为何与为师的完全不一样?”石破天:”师父,我气宗重在内功修为,师父还需勤学苦练,同样的剑法,别人一剑只能劈一块木头,我一剑下去劈山裂石,这就是内力差距。”岳不群:“……”

少年药王

他是东大最破落专业——草业科学的学生,却得到了古仙术神农仙草诀的传承。于是,他种灵草,制灵药,在这个中药没落、西药横行的时代,横扫药品市场,成为一代灵药之王。   某地产大亨:我腿撞断了,我要一双新腿!隋戈:那我要你一半的资产!   某独裁者:我想再活五百年!隋戈:贡献出你收刮的全部民脂民膏!   某爱国将士:米国的基因战士太嚣张了!隋戈:送你一粒魔药,干翻他们!   某顶级美女:我想青春永驻!隋...

火影:反派模板的我被奉为救世主

【雨之国】【二战】木叶历37年,第二次忍界大战爆发。五大国掀起战争,雨之国逐渐死去,就像水溶在水中。当那道身影从雨幕中走出,大国才知晓被支配的恐惧。“人之所以不幸,是因为置身这卑劣的人世间,为卑劣所烦扰,连自己的言行也不得不变得卑劣起来。”月见里云川俯视脚下蝼蚁般的忍界联军,幽蓝色的眼眸中带着怜悯轻声道:“你们,将不会经历任何痛苦,而是如稻草一般平静死去。”【选择装载模板:小丑(DC)、黑胡子(海贼)、漩涡面麻(火影)、赫尔佐格(龙族)、友哈巴赫(死神)、吉良吉影(JOJO)、鬼舞辻无惨(鬼灭之刃)、两面宿傩(咒术回战)……】◎“半藏大人,我曾以为善良很容易,云川却说,善良很难。”弥彦直视狼狈的山椒鱼半藏,沉声道:“善良拔掉牙齿便是软弱,善良强加于人便是恶意。”“自来也老师,只会说一些漂亮话,将未来寄予命运的你,什么都无法改变。”面对自来也的质问,长门语气淡然道:“云川就像照亮角落的光,你们的肮脏龌龊显现无疑,所以你们把他唤作恶魔。”“鸣人!我绝不会把你交给那个卑劣的家伙!”佐助凝视那两个踩在木叶废墟上的身影,厉声道:“哪怕折断你的骨头,我也要将你带回来!”

七步之内又准又快

本书又名《招架这个啊!》《我这一招完了还有五招!》《打败敌人我只需要素质六连》从中土大陆到漫威,从无名孤岛到浩瀚沙漠,在多元宇宙畅游,和反派心平气和的交朋友,和正义勾勾搭搭,以枪侠之名!“所以,在我拔枪前,有谁想要离开吗?”陈默如是说道。810586259书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