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醒的很早,是被噩梦惊醒的,至于什么梦,不记得了。

  因为苏小小的原因,我昨晚睡觉并没有脱衣服,我毛巾被一揭开,就起床了。

  我翻开手机一看,六点半,还早着呢,我点了颗烟,就下了楼。

  我刚走到楼梯口就看见黑爷在客厅天花板上飘着玩,我咦了一声,真么看着这么奇怪呢?

  我忙跳下楼梯,把黑爷召唤下来,这才看清,黑爷腰腹一直到大腿竟然结了一层厚厚的冰,就像穿着一条四角裤衩。

  我看到这一幕,一下给笑了,我说黑爷,这谁给你做的裤衩啊,挺合身的。

  我还没笑完,脸上肌肉就给僵住了,我缩了缩脖子,没敢再乱说,心里那个汗颜啊,因为黑爷太黑了,浑然一体,都忘了黑爷是赤裸裸了,再怎么说,苏小小也只是个19岁的女孩纸呀,让她天天面对那根摇摇晃晃的大碳棒还不羞死了。

  我忙举起手,一脸自责加悔恨地说,是我失误,是我失误,我等会就去给黑爷买衣服去。

  见我诚心忏悔,苏小小可能原谅了我,我脖子后面的冰冷感觉瞬间消失了。

  客厅和厨房被搞得一派狼藉,跟狗刨过似的,残羹剩饭,碟碟碗碗,空酒瓶子乱扔了一地。

  我不喜欢做饭就是因为懒得收拾,可这屋子就我一个人,所谓一个和尚打水喝,就算再不想干,也要干啊。

  我一边清扫着卫生,一边叹息着,当时看到这屋子后,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一楼的四房间可以租赁出去,这地段绝对是黄金地段,每个房子租赁个一千块钱不成问题,到时候我随便找个啥干着,也过的很惬意。

  可是看看天花板上穿着冰裤衩的黑爷,还有不高兴了就给你扔冰冻西瓜的女鬼苏小小,我的如意算盘彻底打碎了,谁还敢住进来啊,不被吓死才怪。

  我收拾了一会却停了下来,因为我在地上发现一个信封,这个信封有点眼熟啊,我突然想起来,昨晚上李剑喝高了,是从兜里掏出来过这么一个信封。

  我打开信封一看,是毛爷爷,数了一下,一共一百张,用白纸条封着,整整一万块。

  我急忙掏出手机,给李剑打电话。

  响了七八下,那边才传来迷迷糊糊的声音。

  我说,李剑,你昨晚上是不是把啥落在我家了?

  李剑,哦,你说车啊,你等会给我开过来就行了。

  我说,除了车,还有别的没。

  李剑,没有了呀。

  我说,那这信封是咋回事?

  李剑沉默了。

  我一下就怒了,扯着嗓子就骂,你狗日啥意思,是看不起我还是咋的?

  李剑咳嗽了两声,你先别急,这钱我和邦楚一人一半,知道你回来身上没啥钱,现在找工作又不好找,给你先花着,有钱了还给我俩就行了么,用得着发这么大火,求样子看看。

  我一听更急了,邦楚他爸正需要钱,你这车还要按揭,你俩有个几把钱,少在我这冲大款,这钱我告诉你,我不要。

  李剑沉默了一会,叹了口气,二,你还记得咱来一起补习那一年不?

  我没有说话。

  李剑继续说,我爸给咱俩在学校旁边找了一个单元房,记得那年冬天,我被学校混混勒索,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又不敢给我爸说,你身上就五十块钱,咱俩一起扛了一星期。

  我还是没有说话。

  李剑突然骂了起来,你狗日的都能把五十块钱撕成两半给我花,我为什么就不能?

  我正要说说,李剑打断我,这钱你爱要不要,不要烧了还是扔了你随便,你也不要给邦楚说这事,娃今早一大早起来去开公交去了。行了,我挂了。

  我一手捏着手机,一手攥着钱,眼眶有些湿润,黑爷看出我情绪波动,绕着我一个劲的转圈圈,我把黑爷推开,一声不响地进了厕所。

  我坐在马桶上,吸着烟,心里很不是滋味,有种心酸,有种感动。我感到脖子后面凉凉的,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将眼泪吸回眼眶,笑着说,小小,我没事,不用担心我。

  脖子后面凉凉的,第一次感觉很舒服。

  收拾完家里,我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临走时再三叮咛黑爷别乱跑,等着我回来给你买两只大公鸡,至于苏小小,我知道她一直会跟着我,因为是我的血让她破开禁制,她离不开我。

  我的驾照是在外地考的,不过我开车的机会并不多,所以蓝色polo怎么倒出院子成了让我头痛的事情,我真的不敢倒,毕竟是新车又不是我的,真的擦花了,那就太丢人了。

  还好这里够僻静,我给黑爷身上盖了张毯子,然后让黑爷把蓝色polo给我吊出去了。

  我将门窗锁好,这才开着车向城区进发。

  一路上险情不断,不过最终安全开进了城区,我买了两份礼物,先开车去了邦楚家,看了看田伯和田姨。

  田伯精神不是很好,但是脸上始终保持着笑容,田姨其实很漂亮,至少我去外地上班的时候还是满头青丝,现在的田姨头发却已经花白了。

  我没敢多坐,怕他俩留我吃饭。

  为什么好人总是命歹呢?我一直想不明白这个问题,难道真的是前世作恶,现世偿还吗?我不信。那些理论都是狗屁。

  李剑家在公安局大院,李伯是一位人民警察,长得很帅,和费翔有点像,今天星期天,李剑一家三口都在家,我便留在李剑家吃了个中午饭。

  李剑下午要去西安,所以我俩一起出来了,我让他我把放到商业街上。

  我记着商业街后面有一条小街道,全部开着裁缝店,我要给黑爷定做一套衣服。

  我进了一家装潢比较上档次的店面,看了看里面的成品衣服,很不错,布料好,做工细,有板型,和哪些牌子衣服又没啥两样。

  店主是个中年秃头,给我一个劲吹嘘,我这家店是二十年老店了,来来兄弟,看这张照片,是我当年在国外留学的时候照的,巴黎,时尚服装城。

  我一看照片还真是。

  店主得意的说,电视台主持人的礼服,还有云龙饭店老板的西装都是我给设计的。

  我点了点头,不错,那给我设计一套黑西装。

  店主笑着应了一声,拿着尺子就在我身上比划起来,一边比划着,一边在本子上记着。

  我拍了拍店主,不是给我,是给我亲戚。

  店主脸上一愣,左右看了看,见是我一个人,说他人呢?

  我说人有事来不来,我给你报个尺寸吧。

  店主想了一会,说行。

  我心里大概比较了一下,我家黑爷和姚明差不多高,但是比姚明身材比例要协调,而且更魁梧,我就大体说了个这么意思。

  店主直接张大嘴巴,你说你亲戚和姚明一样高,是不是打篮球的啊。

  我摇了摇头,扯谎说就是个农村娃娃,没啥特别的,具体尺寸我也说不清,你看你这能做不?

  店主想了三秒钟,然后哈哈大笑起来,还没有我做不了的衣服,按照本店规矩,订金1000元。

  我问几天能出来。

  店主问很急吗?

  我说是的,心里想,一天到晚光着屁股在家里玩,能不急吗。

  店主给我竖起了一根指头,我说一个星期吗?

  店主另一只手有竖起来四个指头。

  我看急了,到底是几天?

  店主嘿嘿一笑,再加一千块,四天赶出来。

  我交易了,虽然贵点,但是只要衣服好就成,不能委屈了我家黑爷。

  我交了钱,签了单子,正准备走人,店主又在身后喊了声,三天后来试衣服啊。

  我回头给了句,你按照你天马行空的思维做就好,试了衣服反而局限了你的发挥,我看就不用试了,四天后我来拿衣服。

  给黑爷订做了西服,也管不了这四天啊,于是我又去商业街给黑爷买了一身特大加肥的篮球运动套装。

  买完衣服,我直接拦了辆出租车去了附近的菜市场买了两只大公鸡,临走的时候我听见卖鸡的老大娘和老大爷小声嘀咕着,还不是向我脸上瞅,因为我走得快,只听了一句,老大娘说,你看那小伙脸色煞白,绝对有病,记得去年咱村里大牛就是这脸色,结果没几天就死了。

  我被老大娘的话吓着了,摸了摸自己的脸,除了有点冰,也没啥啊,不过我还是不放心,看见前面小吃店墙上挂着镜子,便凑了上去,这一看,确实把自己吓了一跳,我肤色白里透红,应该是很健康的色泽才对,可是这镜子里照出来的自己脸上跟打了粉底似的,煞白啊!

  我突然想起来,那种小纸卷中的告诫,可移魂入体,则相处无害,不然必遭吸精而亡,切记切记。

  难道说小小在吸我的阳气?我姿势古怪地站在小吃店的镜子前,一手提着衣服袋子,一手提着鸡笼子,脸色又煞白,绝对的非正常人。

  店老板在老板娘的指示下,向我小碎步走了过来,我说这位小兄弟啊,您是吃些啥呢,还是继续站在这呢。

  我脑子正乱着呢,也没搭理他。

  店老板搓了搓手,您要是想继续站在这,那就站在这吧。说完便有小碎步走了回去。

  从我的余光中,我能看到老板娘对着店老板一阵狠掐,也能看到其他顾客对我议论纷纷。

  我突然恢复心神,逃也似的离开了。

  我拦了一辆出租车,上车的时候故意用手挡着脸,坐在后面,司机问我去哪,我说在城里先转转。

  估计我这种怪人司机也没少遇到,司机二话不说,一加油门就开动了。

  我坐在车上,心里空空落落的,我很想回家,却又很怕回家。

  万一小小真的在吸我的阳气,我该怎么办?

  司机可能看出来我有心事,所以车开得很慢,就在商业街上来回转悠。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感觉脖子后面一凉,我猛地一惊,让司机停车,我付了钱,匆匆下了车。

  我都要忘了小小一直都跟着我,就算我不回家,她还是吸收我的阳气,也许我命中注定要被小小吸死吧,这么一想,我突然又很想回家,死在哪都没有死在家里舒服啊。

  我又拦住一辆出租车,司机问我去那,我说沋河度假村。

  临出城区的时候,我又去了一趟药店,然后就一路回到了度假村。

  回到家的时候已是夕阳西落的时候。

  可能觉得自己马上要死了吧,心里很是释然,我将篮球背心和短裤给黑爷换上,不得不说黑爷的身体真是魁梧的离谱啊,超大超肥的球衣传到他身上却变成了紧身衣裤,看得我笑得直跺脚。

  黑爷却不在乎自己身上有没有衣服,对着我手里的大公鸡一个劲的呜咽,我蹲在地上,将大公鸡翅膀和双腿牢牢捆住,然后将我在药店买来的一次性输液器,一头插在大公鸡的腿上固定好,另一头递给黑爷。

  我让黑爷蹲在地上,然后我站起来,将输液管塞进黑爷嘴里,笑着说,这都是二十一世纪了,咱们要做个文明人,就算要吸血,也要有文艺范,懂不黑爷?

  黑爷才不管我说啥,腮帮子一凹陷,就看血液源源不断从大公鸡身上转移到黑爷嘴里。

  一分钟不到,大公鸡就被吸干了。

  我将大公鸡塞进塑料袋里,有些佩服自己的智商,这样就好多了嘛,至少看不到鸡血鸡毛满天飞的恶心场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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